3月17日
银川交警发布最新消息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关于征求
《在市区部分道路对摩托车实施限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维护银川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现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路段,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起草了《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对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邮寄形式反馈至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4月16日
传真电话:0951-6032256
电子邮箱:ycsmtcxx@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81号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秩序科(邮编750004)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5年3月17日
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对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银川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现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路段,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银川市区部分商圈、住宅及学校周边道路对燃油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实施限行措施,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别:
本《通告》所指摩托车为250CC(含)以上大排量燃油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除外。
二、限行时段:
21时至次日7时。
三、限行区域:
沈阳快速路全线、览山东街、亲水大街(上海路至沈阳路)、康平路(亲水大街至人民广场东街)、贺兰山路(亲水大街至正源街)、正源北街(贺兰山路至沈阳快速路)、宁安大街(贺兰山路-大连路)、新华东路(中山南街至民族街)、解放西路(西桥巷至凤凰北街)、清和街(北京路至解放路)。
四、特殊应急保障车辆通行:
执行应急抢险任务并喷涂标识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执法专用摩托车暂不受本通告的通行限制。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5年3月17日
《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对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维护银川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起草了《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对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制定《通告》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提升文明程度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提升,群众交通出行方式呈多元型转变,部分年轻群体在交通工具特别是摩托车选择上不再是满足单一的代步需求,对车辆外观、性能以及更加刺激的驾驶体验、更多的自由感追求热度持续上升,摩托车已逐渐由生产生活保障交通工具向休闲品质生活交通工具转变,车辆品质、使用群体层次也随之不断提高。截至目前,仅在银川市注册登记的燃油摩托车已接近4万辆,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安全隐患。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明城市建设,努力为群众营造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动部署,经银川市交警分局研究,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银川市区部分商圈、住宅及学校周边道路对燃油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实施限行,最大限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和居住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限行区域。一是限行路段基本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较高,车流量较大。但目前银川市摩托车未按要求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情形较多,且由于车身小、车速快、变道灵活,无法确保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二是限行路段涉及摩托车事故的占比高于全市平均占比,且处于交通流量较大区域,易造成人员伤亡,并可能导致大范围交通拥堵。
(二)限行车辆类别。小排量踏板多用于群众市区内代步、骑手送外卖,噪音较小,既不影响居民睡眠,也便利市民出行,因此对250CC(含)以上大排量燃油摩托车实施限行。此外,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安商,故对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不实施限行。
(三)限行时段。为平衡群众出行需要和居住环境,限行时间修改为在21时至次日7时,分时段限行。
来源:银川交警微发布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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