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情况,要礼让有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近日,在来宾市象州县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3月4日17时51分,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伤者已经被小轿车驾驶员送往医院。

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赴医院。到医院后,只见摩托车驾驶人韦某躺在病床上,手部受伤。交警询问韦某当时的情况,韦某称:当时他驾驶摩托车沿着光明路自北往南方向直行到光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右边一辆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而据小轿车驾驶员覃某称:当时他驾驶小轿车沿平安大道自西往东方向直行,当行驶至光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左边一辆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当时双方在十字路口都处于直行的状态。

随后交警在医院的底下停车场找到了涉事的小轿车,只见小车左侧车灯破裂,前保险杠凹陷,车牌弯曲变形。看过小车的车况后交警来到事故现场找到涉事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摩托车车头损坏严重,事故现场的地面上还有一些车辆外壳碎片。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当天16时22分许,韦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光明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平安大道自西往东方向行驶的小轿车在路口内发生碰撞,幸好当时韦某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伤到头部。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韦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覃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此外,公安机关还对韦某实施在无信号指挥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分、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驾车上路,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通过无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况,牢记让右方来车先行的规则。这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庾 璇

视频:庾 璇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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