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一名刑事法官
我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在检察院担任过三年公诉人,后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二十载寒暑更迭,千余件案件淬炼,让我深深感悟:刑事审判是向人性深渊投下的理性之光,是用法槌在罪与非罪间雕刻正义丰碑的永恒修行。做好一名刑事法官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
以证据裁判为纲,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不仅是法律原则的刚性要求,更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每一次对证据的审查、质证与采信,都是对法律逻辑与人权保障的双重叩问。
个人认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不仅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对生命、自由和争议的终极尊重,它要求刑事法官需要兼具专业能力与伦理责任,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逻辑推理和法律解释,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实现平衡,最终推动法治文明进步。案件复杂还是简单,都需要有清晰的审理思路,可以先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出发,找准犯罪构成,再根据证据裁判原则去查明事实,分清主次。
对具体个案而言,首先应按照程序、实体双重审查规则的要求,采用具体的审查方法来对单个证据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之上,如果案件存在客观不变证据或者能够采信的直接证据则一般可以直接认定案件事实,如果上述证据欠缺可以利用经验法则进行推定来认定案件事实。但是在运用经验法则推定时一定要排除对被告人有利的合理怀疑,如果不能排除则不能运用经验法则进行推定。对于强奸猥亵犯罪、毒品犯罪、行受贿犯罪等“一对一”、客观性证据较少的案件,要综合分析各方的言词证据,并结合部分传来证据或者客观事实佐证予以综合认定,判断在案证据能否达到刑事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二
以审判为中心,树牢司法亲历性意识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本质在于重塑司法权的运行逻辑,突出审判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障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而司法亲历性意识的建立,是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落地生根的关键纽带。
司法具有亲历性,这既是司法活动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以程序正义促实体正义的重要保证。刑事法官不仅在阅卷审查证据时要把自己代入现场,在庭审中还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用第一视角去审查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是否有事实和依据、是否存在“合理怀疑”。对于一些案件我还喜欢到案发现场看看,在充分阅卷的前提下,亲临现场能够让法官更清晰地了解案发现场的方位、被告人的行动路线、目击证人的视角等,有助于还原案发经过,模拟案发的整个过程。
此外,庭审效果也是考核法官审判能力高低的“试金石”,刑事法官要有驾驭庭审的能力。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情节了然于胸是高效开庭的基础,在庭前要认真、充分阅卷,最好是提前梳理疑难问题、存疑证据,草拟审理报告,预判庭审时可能出现的争议焦点,做到未雨绸缪。其次是庭审中坚持居中裁判原则,善于归纳、引导、释明,沉着冷静、收放自如,既要做一个善于倾听的“沉默的法官”,又要做一个控制节奏、引导辩论的“主动的法官”。最后是在庭审中要尊重律师,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三
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做好矛盾化解定分止争
刑事法官除了要深耕业务、保持办案专业性,还要有政治思维和司法智慧,多关注案件发生的原因和背景、矛盾纠纷的化解、判决后的效果以及犯罪行为所破坏社会关系的修复,善于寻找案结事了的平衡点,做好矛盾纠纷的定分止争,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与认同度,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千差万别,当事人情况各不相同,调解工作必须全面、精准掌握案件和双方具体情况,找准突破口。对于被害人及其亲友等,要耐心与其谈心,认真听取诉求,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讲解法律政策和典型案例。对于被告人及其亲友等,要敦促他们真诚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争取取得谅解。还可以发挥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和调解组织的作用,注重与双方律师及时沟通,这往往能收获事半功倍的效果。
除了做调解工作外,案件办理中的释法说理也是落实定分止争的重要方式。要对所有被告人的人格尊严、诉讼权利均予充分尊重和保障,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逐一回应,用“绣花”的功夫反复推敲裁判文书每个字句,让裁判文书论证充分、逻辑严谨,体现裁判思路和司法理念,展示法律运行的逻辑,将司法为民理念具象化,将释法析理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理解得了的法理、接受得了的道理进行疏导教育,潜移默化的降低当事人心理预期,增加对法官和法院的信任,争取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可。
四
以实干担当为要,攻坚克难敢为人先
办理复杂刑事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往往面临案情复杂、证据链条长、社会关注度高、干扰阻力大等多重挑战,需要法官兼具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攻坚克难。
2020年,我承办了一起涉黑案件,被告人多达31名,涉案数额达数亿元,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涉及十几项罪名。庭审前的半个多月,每一天都像是在和时间赛跑,几乎全程“5+2”“白加黑”,埋头在3米多高的卷宗里一起起梳理案件事实、一份份分析证据材料。2020年10月9日案件如期开庭,庭审持续了9天时间。如此高强度的庭审,开到第三天的时候,我的脚和腿已经开始浮肿了。我咬牙一口气坚持了下来。还记得最后一天庭审结束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有几位辩护人向我竖起了大拇指。庭审结束后,我和合议庭又加班加点投入到认定犯罪事实、计算犯罪数额中、梳理案件证据中,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撰写完成了800多页,共计约35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
每一次法槌起落,每一份判决宣告,都是我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坚守和执着。刑事大要案的办理,在让我业务素质得到迅速提高的同时,更给予了我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勇气、面对紧急状况快速判断果断采取措施的经验、站在更高层面分析研判问题的能力素质提升。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刑事法官们要始终践行一颗初心,守护一方平安,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强大底气。
※本文为汪蕾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的“如何做好一名好法官”主题论坛上的主旨发言,内容略作删改。
全国模范法官汪蕾:
转自:安徽高院
排版编辑:夏晨曦 武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