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陈维城)3月17日,嘀嗒出行表示,有关嘀嗒出行诉滴答出行、一喂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近日已终审胜诉。后两者需赔偿嘀嗒出行220万元。
判决认定,滴答出行(杭州滴答出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一喂公司(杭州一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的被诉侵权行为侵害了嘀嗒出行(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令上述二被告,停止侵权即停止在顺风车及相关服务中使用“滴答出行”系列标识、变更其企业名称及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与“滴答”“嘀嗒”构成近似的字样);此外,上述二被告应公开发布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嘀嗒出行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20万元。
编辑 张晓翀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