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卖餐饮行业中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近日,武汉经开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通过惩罚性赔偿让侵害知名餐饮商标权益的外卖“李鬼”受到惩罚。

某知名餐饮品牌发现某餐饮店在其外卖店铺招牌、菜单上擅自使用与其高度相似的商标,通过“搭便车”行为非法牟利。为维护品牌权益,知名餐饮品牌将餐饮店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在送达过程中发现餐饮店已注销经营主体,企图“金蝉脱壳”,且该餐饮店实际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恶劣,存在显著食品安全隐患。为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群众人身安全,法院依法变更某餐饮店实际经营者作为被告参加诉讼,认定其构成“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且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较为严重,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人身健康。在此基础上,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被告侵权情节、销售数据、利润等多方面因素,酌定被告经营的非法收益,最终判决两名经营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1万余元。案件判决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武汉经开法院在此呼吁广大经营者,攀附商标不可取,品牌创新是王道,对恶意侵权且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惩罚性赔偿也绝非“纸面威慑”。下一步,该院将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机制,为外卖餐饮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张静、黄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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