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斯坦福,一名救生员在游泳池救起了一个溺水的5岁男孩,并做了心肺复苏,保全了他的生命。
结果却被家长告上法庭,理由是他本身再早几分钟发现他们的孩子溺水了。
做救生员就得负责才可以,做不到巡视发现有溺水的迹象,就不应该做这个工作。
发现可疑溺水不能观察,应该立即干预确认以及施救!作为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只能说这是一个不合格的救生员。
当然,作为孩子的父母,难道就没有任何看护责任吗?
美国斯坦福,一名救生员在游泳池救起了一个溺水的5岁男孩,并做了心肺复苏,保全了他的生命。
结果却被家长告上法庭,理由是他本身再早几分钟发现他们的孩子溺水了。
做救生员就得负责才可以,做不到巡视发现有溺水的迹象,就不应该做这个工作。
发现可疑溺水不能观察,应该立即干预确认以及施救!作为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只能说这是一个不合格的救生员。
当然,作为孩子的父母,难道就没有任何看护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