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之际,汝阳法院与洛阳中院联合汝阳县林业局及汝阳县城关镇政府,在人大代表的参与、见证下,发布全市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为古树设立司法守护人,形成“执法+代表+司法”的守护机制。
同时,两级法院干警还向过往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不断增强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以司法力量为古树筑牢法治保护屏障。
古树名木是自然与人文交融的“活化石”,承载着千百年来的生态密码和文化记忆。这棵700多年的皂荚树(古树编号41032600078)位于汝阳县城北5公里的城关镇张河社区下石庙村,现树高13.5米,胸围316厘米,枝繁叶茂、亭亭如盖,被评为“洛阳十大最美古树”,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及景观价值。
古树藏岁月,名木蕴文明。下一步,汝阳法院将持续延伸环资集中管辖法院职能,立足生态环境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担当作为,共同构建起古树名木“行政监管+司法利剑+社会共治”的多元保护格局,用司法力量构筑法治防线,让跨越千年的绿色瑰宝在法律守护下茁壮成长。(马涛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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