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常态的、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而一年一度的“3·15”,是对已取得成绩的忠实记录,是对所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严厉警告,更是对消费者的鼓舞与动员。
人人都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障民生。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这仍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任务,消费行为每天都在天量进行,其中不可避免地会有纠纷,会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方式的改变,新形式的纠纷也层出不穷,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花样繁多,不断翻新。这给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部门更加科学地应对新变化,更富效率、更有力度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才能更好地治理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满意。
这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个人的事业。有了良好的消费环境,才能提高群众的消费信心,才能更进一步刺激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才能营造社会的和谐。诚信经营,童叟无欺,是老百姓渴望的、理所当然的消费保障,经营者也应该深刻认识到,这才是长久发展的根本。同步加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是推动消保工作的关键。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本报推出“半岛快调查·聚焦3·15”专题报道,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发声,为提升消费者满意指数尽责。现面向广大消费者,征集线索。读者朋友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488888,也可关注本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报料平台留言。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