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央视“3·15”晚会的舞台上,聚光灯再度照亮了那些隐匿于市场暗处的问题企业。随之而来的道歉、下架、整改、处罚,都是意料中事,自是不在话下。“3·15”晚会年年有,“道歉—遗忘—再犯”的循环不能年复一年。我们不得不追问:那些被曝光的问题企业,后续怎么样了?为何有些企业把3·15当作“年度公关危机”?
“曝光企业今何在”?这样的追问,有着千钧之力,瞬间勾起公众沉睡的记忆。对问题企业的关注慎终如始,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那些被曝光的企业,后续整改情形如何,是否还在存续经营,是否仍有“作奸犯科”的行为……这些问题和疑虑,需要得到解答。
对问题企业慎终如始的关注,也是实现“对监督的监督”。一台“3·15”晚会,的确能起到不小的监督作用,但媒体曝光只是监督方式之一,不能替代执法监管。网络是健忘的,但监管不能。执法监管的扫帚,需要时时打扫。风头过后,这些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对消费者的补偿进展,相关处罚是否履行到位,都要依靠常态化监管来推进和保障。公众的关注,会对行业监管形成监督和倒逼,有助于让问题企业长记性,打破“犯错—遗忘—再犯”的循环怪圈。
“3·15”晚会曝光一年回头看,还有更大的警示意义:曝光不能只危机公关,更是生死攸关。一些企业总是习惯于“危机公关”,尤其每到3·15,就以“危机公关”模式,对媒体或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妄图在舆论的风暴眼中寻得一丝安宁。在商言商者,有最低的法律红线,即依法经营。持基本的商业道德,将人心作为最珍贵的“生产资料”,重整商业诚信。企业值得消费者交付信任,才能在全生命周期中活得更久、更好。(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