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供暖季,最易引发投诉的就是刚开始供暖的11月,和即将供暖结束的3月。猛将兄留意到,从固原到银川,各地对于暖气不热、供暖质量不佳的投诉和反馈颇多。与此同时,供热企业也有抱怨,“收不上暖气费”“企业难以为继”这类声音也经常可见。
宁夏住建厅官方微信在日前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修订调查问卷,开篇即提到——
为健全我区城镇供热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决定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修订工作。
猛将兄注意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为了加强供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规范供用热行为,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不过时间推移,这份颁布于十三年前的供热条例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
虽然我们无法得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修订版会增加什么内容,但是这份针对于热用户的问卷调查中,其涉及到的一些问题,也能大概推测出一些变化。
01
比如,供热温度不得低于20℃。
在之前的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中规定——
供热期间,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得低于18℃。
2022年时,银川市修订城市供热条例时,就已经将不得低于18℃提升到了不得低于20℃。2023年宁夏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加快推进全区居民供热室温达到20℃以上”。
而这一次的问卷调查中,“您家中供暖室内温度是否达标”,也明确了达标的标准是≥20℃。因此,猛将兄可以推测,这一次供热条例修订,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达标温度会从18℃提升到20℃。
别小看这2℃。
比如无论在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吴忠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还是2024年10月19日开始执行的《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以及在2022年曾征求意见的《中卫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都是将18℃定为标准。
这一次自治区层面将室温定为20℃,也是响应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让老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暖心”的描述。
02
在这次问卷调查中,还有“对收费方式有何建议”的题目。
一直以来,宁夏各地的供热收费均以建筑面积来计算,在《宁夏供热条例》也有“按照建筑面积计收采暖费”的明确描述。不过在近些年已经舆论呼吁,建议暖气费收取以“套内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包括全国两会上宁夏政协副主席洪洋、宁夏政协委员吴建全,都曾发出过“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收取供暖费”的声音和提案。
宁夏住建厅在回复吴建全委员的提案时也提到——
会积极借鉴北方采暖地区好的做法,在条件成熟时,研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明确群众满意的采暖费收费方式和标准。
猛将兄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包括西宁、郑州这些省会城市,以及山东济南、青岛、沂水、兰陵、平邑、费县等多个地区,都以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收费。
若房产证上没有标准套内建筑面积的,在山东大部分地区按照75%的建筑面积收费,而郑州则是按照90%收费。
所以说,套内建筑面积收取暖气费,已经是大趋势了。
因此很希望这一次的修订,能够顺应趋势,明确收费方式,不再以公摊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合二为一的方式收费,真正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03
当然还有一个最容易引发争议的,那就是测温了。
测温其实就是供热企业的延伸服务,也是对于供热企业监督的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更是热用户为数不多的反映问题的机制了。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测温成为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受伤的总是热用户。
比如,住户自己测温不算数,唯有供热企业来了测温才行。选择测温的时间也大有讲究,天阴时不测,清晨晚上不测,唯有太阳当空照之时,阳光铺满房间时才会测。
这里面猫腻很多。
比如在2022年银川市供热条例修订初,征求意见稿中明确——
测温应在用户门窗关闭1小时以上情况下进行,测温表须放置在居室中央,距地面1至1.5米处,测温表的稳定读数(5分钟以上)为实际有效温度。
猛将兄当时还觉得这样细致的描述很有必要,有了标准才能更好执行。
然而最终出台的供热条例中,这些描述都“消失”了。
04
最后想说的是,如果热企把供热和服务区别对待,肯定会有大问题。供热和服务都是必答题,服务好了才能有加分项。
在调查问卷中,诸如故障维修是否及时、服务态度是否恶劣、沟通渠道是否畅通;以及如何加强供热企业监管、提高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健全供热服务考核机制等等,都是对供热企业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责任。
如果你对修订有建议和意见,甚至也可以详细写一段发上去。
下面就是二维码,扫描之后大家即可参与问卷调查。
□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