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最近资金周转不畅
便为雇员老李出具了一张“证明条”
作为欠款的凭证
老李能否靠“证明条”索回劳务费?
老李是一名机械工人,受老王指示在某广场开展作业。施工完毕后,老王向老李出具了一张证明,内容为:“今证明李某在某广场拉土方施工,工资共计6800元。证明人王某。”
此后老李多次向老王打电话催款,老王均以没钱为由推脱。老李将老王诉至法院,要求老王清偿施工款。
老王
我承认这份“证明条”内容属实,但这不能证明是我欠老李的钱!
那么,老李手中的这份“证明条”到底有用吗?
法院审理认为,因李某系从事工程机械劳务的工人,文化水平不高,在工程完工后,李某要求承包人出具条据,王某向李某出具的是证明条,从证明力上来说,并不足以证实王某欠李某的施工款。
但李某提供的自己与王某的通话录音中,王某曾明确表示应支付李某6800元施工费。通话录音与证明条据互相印证,确定了李某为王某提供了劳务服务,王某欠款6800元的事实。王某庭审中的辩解与证据呈现的内容互相矛盾,种种迹象显示王某有恶意规避债务之嫌。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王某十日内向李某全额支付劳务费6800元。
本案中,老王向老李出具的“证明条”,虽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欠款事实,但结合通话录音,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印证了老王拖欠老李工资这一事实。
在此提醒广大劳务工作者,向雇主索要欠款凭证时,要提高警惕,务必注意该凭证的规范性,避免掉入“证明条”这类文字“陷阱”。正规欠款凭证上应载明双方信息、欠款金额、还款日期、拖欠原因、开具日期等关键信息,并可约定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和赔偿条款等。如果遇到像本案中老李的情况也不必慌张,应尽量收集多方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案件的相关补充证据。
来源: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