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坟墓行为发生,3月14日辋川镇组织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对下江村三处违建坟墓进行拆除。
据悉,辋川镇执法队员2月14日巡查发现下江村存在违规新建坟墓行为,随后镇村干部立即到现场制止,并多次向涉事群众宣传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劝导自行整改。2月19日,镇执法队员正式向涉事群众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3月13日,涉事群众仍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整改。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下一步,辋川镇将持续加强殡葬管理政策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建设坟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起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的良好成效。
关于禁止私建坟墓和骨灰乱葬滥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破除封建陋习,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坟墓行为发生,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禁止私建坟墓和骨灰“二重葬”等事项通知如下:
1
严禁私建坟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土地改建、扩建、新建、翻建、硬化坟墓。对私自建造坟墓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组织平毁、迁移,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
严禁骨灰“二重葬”。各村要加强对骨灰跟踪管理,对骨灰“二重葬”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未改正的,组织平毁、迁移,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
加强骨灰堂管理。各村要结合实际,不断改善骨灰堂内部及周边环境,建立健全骨灰堂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4
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带头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坚决抵制私建坟墓和骨灰“二重葬”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禁建通知以及阻挠、妨碍殡葬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辋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来源:辋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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