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包头市两级法院落地见效,3月14日,包头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史建伟,包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晨出席会议并讲话,包头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高丽琴参加会议。会议由包头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亚丽主持。


会上,高丽琴专委对全市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基层法院院长对各院参与综治中心运行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

史建伟副书记表示

在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法院系统积极推进工作,以会促建、以建促治,切实加强全市综治中心的司法力量,体现了全市法院服务中心的大局意识与主动融入的责任担当。

对下一步人民法院参与综治中心工作,史建伟副书记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继续在机制融入上下功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系统建立指导调解、释明引导、先行调解、一审立案、诉调对接等机制,助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二是要继续在功能融合上下功夫,立足职能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与访调、检调等协调联动,打造联调合力。三是要继续在工作融通上下功夫,从条线上加强业务指导,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发挥司法建议实效,合力推动司法服务向末端延伸。

毕晨院长对全市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现实意义。发挥好综治中心作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平台作用,完善线上线下对接联动机制,促推资源整合,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要明确职能定位,推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工作合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联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力量,全力推动将法院主导的解纷机制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进行实质转型。

三要规范工作机制,依法做实人民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协调对接、指导调解、总结汇报等工作,不断健全源头预防、非诉解纷、裁判终局的多元解纷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全市各旗县区法院、稀土高新区法院院长、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庭负责人及包头中院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来源丨包头中院微信公众号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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