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作为赌博相关犯罪中较为严重的一种形式,一直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准确理解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对于司法实践中公正、合理地裁判案件,以及公民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触犯法律红线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规定下的量刑框架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这一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对于开设赌场罪,法律根据情节的轻重设置了两档法定刑。

(一)基础量刑幅度

一般情况下,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就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这一档量刑主要针对那些刚刚着手开设赌场,尚未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危害后果,或者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的犯罪分子。例如,张三在自己家中召集一些朋友,提供麻将等赌博工具,抽头渔利,这种行为虽然规模较小,但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若没有其他加重情节,就可能在此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加重量刑幅度

当开设赌场的行为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时,犯罪分子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即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何为 “情节严重”,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列举式规定,而是通过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进行界定。通常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赌场开设时间较长,长期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参赌人数众多,组织了大规模的赌博活动;赌资金额巨大,涉及的赌资流转数额惊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组织开设赌场;多次开设赌场,屡教不改等。例如,李四开设了一个网络赌博平台,吸引了上千人参与赌博,赌资金额累计达到数千万元,这种行为无疑属于情节严重,李四将在加重量刑幅度内被判处刑罚。

二、影响量刑的具体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基本量刑框架外,法官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宣告刑。这些情节既包括法定情节,也包括酌定情节。

(一)法定量刑情节

1、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例如,王五在开设赌场一段时间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开设赌场的全过程,王五的这种行为构成自首,法院在量刑时会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2、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赵六在因开设赌场罪被逮捕后,向公安机关检举了另一个大型赌博团伙的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赵六的这一行为构成立功,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3、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在一个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中,甲负责望风,乙负责提供赌博场地,甲、乙二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属于从犯,法院在量刑时会对他们从轻、减轻处罚。

(二)酌定量刑情节

1、犯罪动机:如果犯罪分子开设赌场是出于生活所迫等较为轻微的动机,与那些纯粹为了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而开设赌场的情况相比,在量刑时可能会相对从轻考虑。例如,陈某因生意失败,负债累累,为了尽快偿还债务而短暂开设赌场,其犯罪动机与那些以赌博业为常业、追求暴利的犯罪分子相比,相对较轻,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予以考量。

2、犯罪手段:采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开设赌场,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参与赌场经营管理等行为,会被认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例如,李某在开设赌场过程中,为了控制赌客,纠集一帮人对不服从管理的赌客进行殴打,其这种恶劣的犯罪手段将导致在量刑时被从重处罚。

3、退赃退赔:犯罪分子案发后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表明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罚。比如,张某开设赌场获利数十万元,在案发后,张某主动将全部违法所得退还给公安机关,其退赃行为会在量刑时得到法官的考虑。

4、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开设赌场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幅度的从宽。例如,在某起开设赌场案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在量刑时依法对其进行了从宽处理。

三、实际案例中的量刑分析

(一)案例一:网络开设赌场案

2018 年,被告人许某某从林某(已判决)处获得 “守信” 赌博网站中 “六合彩” 赌博方式的代理账号,该代理账号最初有 1 万元投注额度,后来提升至 6 万元的额度,许某某可获得 2.6% 的投注流水返点。许某某通过其哥哥银行卡、现金、支付宝账户收取结算赌资及与林某结算返点。在 2018 年至 2020 年 2 月期间,许某某接受多人在其代理账户下投注,并从中获利约 30 万元。2020 年 12 月,被告人许某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从中获利 30 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许某某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遂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许某某虽然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但由于其具有多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获得了相对较轻的量刑。自首使其在量刑时得到了从轻考虑,认罪认罚体现了其悔罪态度,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退缴违法所得表明其愿意积极弥补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这些情节综合起来,使得法院在量刑时作出了上述判决。

(二)案例二:跨境开设赌场案

2016 年至 2018 年,湖南常德海乘职业学校部分毕业生经学校推荐赴菲律宾马尼拉从事游戏推广工作。在回国三四年后,陆续有涉案学生被以开设赌场罪抓捕。因涉及的是河南信阳警方自 2021 年以来开始侦办的 “九州娱乐城” 特大跨境赌博案,这些毕业生被指控为赌博网站窝点工作人员。

其中一名被告人李某,为常德海乘职业学校毕业生,她和十多位同学刚满 18 岁时,由学校推荐下赴菲律宾工作而涉案。检察机关起诉,李某在 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出境到菲律宾马尼拉,在九州娱乐城赌博网站旗下收米咨询有限公司的推广部工作,负责发展中国大陆赌客到该赌博网站内进行网络赌博,获得非法收入 77,288 元。2023 年 8 月 10 日,她退赃 1 万元。

在审判中,李某进行了自我辩护,称自己当时是经学校推荐到菲律宾去的,不知道是从事非法赌博的工作,还交了 1 万多元的费用,现在学校的校长也因开设赌场罪被抓,希望法庭考虑其情况能够从轻。

虽然该案法庭当庭未宣判,但从案件情况来看,李某的一些情节可能会影响量刑。如果李某确实如她所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相关工作,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然而,其为赌博网站推广、发展赌客的客观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退赃行为虽然数额有限,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她的悔罪态度。最终的量刑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各种证据和情节的综合判断。

四、结语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不仅要依据明确的法律条文,还要综合考量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准确量刑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环节;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了解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能够更好地知法守法,避免因无知或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衡阳封云凯律师建议大家坚决抵制赌博行为,共同营造健康、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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