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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10时许,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人头攒动。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省特检院等十余家单位,在春熙路商圈及各市场监管所同步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知识科普、互动问答、维权服务、成果展示等形式,向市民传递消费维权理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吸引市民、商家代表等近2000人参与,收到消费咨询与投诉200余件。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疑问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现场各单位设立12个“消费知识宣传站”,以图文展板、实物展示、互动问答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涵盖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消费知识。
“原来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包装上必须有‘蓝帽子’标志。”在“流通站”,市民王女士拿着宣传手册感慨道。该站点通过实物对比展示,教会市民辨别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真伪,并科普保健食品选购常识。
在“消委站”,工作人员通过案例讲解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点解读“七天无理由退货”“直播带货责任界定”等热点条款;一旁的“价格监督站”前,市民驻足学习识别“虚假折扣”“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工作人员还结合近期查处的传销案件,提醒市民警惕新型消费陷阱。
在“食安科普站”,食品安全专家通过食品安全网络谣言集锦手册,揭秘“螃蟹不能与含VC的蔬果同食”“大米是塑料做的”等高频网络谣言的识别技巧及科学真相;在“假烟鉴别台”,烟草局专家手持真伪卷烟对比讲解,教市民通过包装印刷、烟丝质地、扫描二维码等细节辨别假烟。据消保科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半小时内就收到家电售后纠纷、预付卡退款难等投诉咨询30余件。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疑问
据悉,作为全市重要商圈聚集地,锦江区全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4.8万件,12315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达53.48%,12345平台群众满意率达91.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锦江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负责人冯锦聪表示,今年是锦江区实施消费环境提质行动的关键一年。下一步,将建立“线上+线下”消费教育矩阵,线上通过官方公众号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适时发布消费信息、消费提示,线下收集消费者消费意向,开展消费体察、宣传活动,同时联合电商平台、商圈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发挥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积极促进投诉和解,营造更安心的消费环境。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编辑 于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