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正在回归健身房。
卷款跑路、职业闭店人、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预付式消费的各种纠纷一直是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老生常谈”的话题。
其中,健身行业的预付式消费困局,又是这几年矛盾最突出的典型“老大难”之一。
3月14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健身指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下称《会员服务合同》《健身指导服务合同》)在上海发布。
这是继《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在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对于全国范围内首次设立体育行业预收资金限额、限期、限次“三限”的有力落地补充。
从《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的颁布到《实施办法》的施行,再到两份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上海正在从源头化解健身行业的矛盾,从而为全行业预付式消费“寅吃卯粮”不良经营模式提供一个可参考和借鉴的法律保障体系。
全新的《会员服务合同》和《健身指导服务合同》在上海发布。(04:40)
从源头化解矛盾,从细节实现双赢
早在2020年,上海就已经尝试从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第一步开始整顿行业乱象。彼时,上海市体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市健身健美协会首次发布《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在全国首推健身行业“七天冷静期”条款。
“七天冷静期”的概念,在当时一下就登上了社交网络的话题热搜。而该条款在上海确实对健身房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并给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根据上海体育局提供的官方数据,此类合同至今已累计签订174.7万份,为17240名消费者解决“冷静期”退款诉求。
4年多前这个合同条款推出时,《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还未出台,上海市人大代表王海波就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问题在于当时的只是示范合同,并不是所有健身场馆都必须使用这样的‘冷静期’合同。而如今上海拥有了第一部体育地方法规,全新的两份合同示范文本就有了非常重大的意义。”
相比于过往,如今发布的这两份合同示范文本不仅在整体内容保持统一,而且按应用场景区分为会员服务和成年人健身指导服务——《会员服务合同》对应行业会籍类和储值类预付凭证,《健身指导服务合同》则对应私教、团操等课时类预付凭证。
除此之外,这两份合同文本着重强调“三限”规定,提醒消费者预付款风险;同时也进一步缩短了退费周期,在沿用7天冷静期规定的同时,将冷静期及其他情形退费周期分别缩减至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另一方面,两份合同文本也维护了经营者合理经营权益,支持经营者在合理范围内主张因消费者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费用,提供两种因消费者原因办理退费的余额计算方式。
首批37家健身品牌和公共体育场馆代表率先签署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承诺书。
“新版合同对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也能够有效预防潜在的民事纠纷,从源头化解矛盾。”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专委会主任,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主任卫新就强调新版合同对于健身房和消费者双方的保障,“示范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场所管理制度、不同情形下的退费标准、余额计算公式等细节方面也作出了周到的条款设计,既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又维护了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权。”
寻求双赢,是这两份合同示范文本的最大特点,同时也体现在了合同的细节里。例如,合同中设立了“是否指定教练”的内容,如果健身房的私教离职,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费,这是以前大多数消费合同中不曾有的条款。
“从法治营商环境的角度,新版合同文本促进了交易的公平性。”华东政法大学中外法律文献中心副主任、法制化营商环境研究员黄紫红透露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初衷就是要实现消费者跟经营者的双赢,“因为消费是经营的源头活水,没有一个消费者办卡是为了退费的,这两份新版合同也是促进双方的双向互信,自然就促进了源头的治理,从而快速解决纠纷。”
加伍磅健身在门店的合同签约区域张贴经营公示和书面告知。
“压力肯定有,但整个行业需要重拾信心”
就在两份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的现场,首批37家健身品牌和公共体育场馆代表率先签署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承诺书。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在签署承诺书之后,上海市将有782家门店和场馆开始使用新版合同。
其中就包括了像中田健身和乐刻健身这样拥有数百家健身房的连锁品牌,也有像加伍磅健身这样的主打中高端健身人群的新锐健身品牌,还有像五氧健身这类主打公益普惠型自助智慧健身服务和高性价比健身私教包月服务的全民健身品牌。
事实上,自从上海市体育局在1月中旬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实施办法》并且明确了体育行业预收资金“三限”标准以来,不少健身房就已经主动在场馆的显眼位置贴上了经营公示和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提示预付款风险。
“压力肯定是有的,因为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他们对于任何指导过程中或者说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满意,他们要求退费的情况相比以前更容易一些,所以它其实更考验我们健身房的整体运营能力。”
加伍磅健身创始人张哲瑜并不避讳《实施办法》和两份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对于健身房经营者带来的挑战和考验,但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的几家健身房从一个多月前就已经主动将经营公示和书面告知贴在了消费者的合同签约区域。
“我首先是非常认可,也是非常支持的,因为对于现在的情况来说,大家更需要让消费者先相信你的品牌,整个行业需要重建信心,我认为这是排第一位的。 不然的话,消费者还是和以前一样惧怕走进健身房,所以我觉得如果我们早点这么做会更好一些。”
健身房场馆里的公示中,经营者信息是强制要求的内容。
第三方数据已经证明了“三限”标准和短期课程对于消费者重回健身房的刺激。
上周发布的《2024中国运动健身行业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消费者对健身月卡、私教小课包(10节内)以及健身周卡的购买份额迅速增长,增长率达到60%以上;美团提供的最新消费数据显示,截至3月12日,上海地区提供月卡或短期课团购门店已有1200多家(占合作门店的52%),年同比增长137%;此外,新政落地两周来,短期团购门店数增长达7.4%。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率先签署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承诺书的所有健身品牌中,五氧健身其中一家位于国泓路上的新江湾店更是开启了“资金监管账户”,成为上海第一家主动接受资金接管的健身房。
据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秘书长孙崇介绍,所谓的“资金监管账户”就是由金融办牵头,行业协会参与,健身房经营者主动在银行设立监管账户,所有的交易金额将先进入监管账户进行信息透明化登记,然后再转入经营者的一般账户。
“我们之所以愿意作为试点来接受监管,我们认为这是一种良性的方式,对于整个行业的未来是有很大帮助的。”五氧健身总经理陈德军强调,如果试点顺利,未来他们计划把全部分店都主动加入到资金监管体系中,“一方面,这样的操作让消费者在购买时更加放心,另一方面,我们的教练也可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提升会员的锻炼效果上。”
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实施办法》对健身教练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实施办法和示范文本是基础,行业自律是内核
就在《会员服务合同》和《健身指导服务合同》在上海发布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集中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
不过,这一司法解释将在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相比之下,上海的《实施办法》和两份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开始从法律层面上约束健身行业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并且为消费者的预付式纠纷提供了从源头到售后的保障体系。
“我经历过瑜伽门店倒闭,我也经历了烘焙店关门,最后烘焙卡只赔了一点点。这两件事,给我留下心理障碍,在我付很多钱的时候,会考虑这个门店是不是安全,所以,新政的出台,对我们会员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已经有15年健身经历的吴佩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给上海发布的健身行业新规点赞,而且她也看到整个健身行业在自律性上的改变,“限额、限期后,你在选择时也能更加灵活,而且我之所以愿意选择现在的健身房,我就是看到了他们在月卡和课程设置上的自律,让我很放心。”
在孙崇看来,《实施办法》和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先后发布,让健身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的纠纷问题上有法可依,从源头解决了矛盾,但如果整个健身行业想要更加健康地向上生长,还需要从业者们在有用法律规范的大环境下加强自律。
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行业自律才是健身房健康发展的内核。
“37个品牌782个健身场馆使用最新合同示范文本承诺书的签署,这是健身引领者们向健身行业服务规范发展迈出的坚定步伐,协会将持续推进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及使用工作,不断扩大使用品牌和门店的数量。”
当谈起上海健身行业的未来,孙崇强调了“行业自律”的重要性,他希望健身房经营者们能够从自身出发优化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孙崇透露,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将配合《实施办法》开展行业组织发起的同业互助、公益分流活动。
“未来非正常停业的经营者均可向协会申请互助,我们将参与互助的门店对会员公示供其选择,现已开始回收互助承诺书,择期也会向公众公示参与互助企业名单。”孙崇表示,“协会会持续进行推广,欢迎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互助行列,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希望健身行业真正可以做到良性竞争,互帮互助,一同为减少行业在市民心目中的负面影响而努力。”
除此之外,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还将继续推进健身教练星级评定工作,鼓励健身企业将所有星级教练会在系统上进行公示。
“这一系列自律举措都是希望所有的企业能和我们协会一同净化不良之风,提升服务质量,重塑尊重专业、注重服务的健康良性发展之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在如今的法律保障体系下,孙崇对未来充满期待,“相信行业未来的整体发展前景,一定是积极向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