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刘洋 通讯员 娄文誉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2025年3月14日,濮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到庆祖镇,在集市、餐馆、超市、商店等人流聚集的消费场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购买商品时应当选择正规渠道,并在消费后及时索要购物发票”“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权利……”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答疑等形式,向消费场所经营者和群众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提醒群众注意甄别生活中常见的免费抽奖、廉价旅行、虚假打折等消费陷阱,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理念。活动中,干警们还就群众在生活中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0余人次,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濮阳县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和法治诉求,以更大力度持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为维护县域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审核: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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