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90个停车位,成交超1.26亿元!”近日,东莞市大岭山镇出让部分公共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权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中标公司以底价成交,一举拿下上述车位5—20年的“使用权”。

这些停车位的经营权为何要出让?是否会造成大岭山的路内停车费上涨?今后,全镇范围内其他的车位是否也计划采用这种模式?3月14日,针对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大岭山分局作出最新回应。


7790个公共停车泊位使用权1.265796亿元成功出让

2月21日,东莞市大岭山镇智慧停车泊位建设项目挂牌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显示,交易范围为有偿出让大岭山镇公共停车泊位使用权共7790个,起始价为1.265796亿元(不含税)。挂牌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7日。

据悉,上述7790个车位共涉及两部分。包括大岭山镇振华路、中兴路、拥军路、纵队路等35条道路的路内停车泊位6516个,有偿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年(不含建设期一年);以及黄沙河停车场、政务中心临时停车场、振华路临时停车场和金域缇香一号停车场等11个停车场停车位1274个,有偿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年(不含建设期一年)。



3月10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招标结果,中标方为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为底价1.265796亿元。中标方需负责智慧停车泊位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智能化改造、运营维护和移交,为有偿使用范围区域内提供停车位服务,对车位进行智能化升级,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



招标公告还披露,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60天,自成交之日起计算。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标价格,支付全部使用权费用。

希望通过竞争性方式开展路内停车位有偿使用工作,规范停车管理和秩序

据招标公告信息,此次出让的7790个公共停车泊位属市政公共资源,为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授权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大岭山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停靠在大岭山镇广发路的私家车。

这些停车位的经营权为何要出让?是否会造成大岭山的路内停车费上涨?今后,全镇范围内其他的车位是否也计划采用这种模式?3月14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大岭山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对这些焦点话题作了回应。

据介绍,截至2025年2月9日,大岭山全镇的私家车保有量已达15.2417万辆。停车位管理比较混乱、使用不便、“僵尸车”及就近商贩乱摆乱放长期霸占停车位等问题普遍存在,缺乏统一的停车位规划与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导致停车位使用效率不高,停车公共资源利用率低。


3月13日下午,停靠在大岭山镇建卫南街的私家车。

根据东莞市政府相关工作会议纪要,明确了路内停车位与公共停车场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是在保障道路通畅、有效管控前提下,可在停车矛盾突出区域,规划、设置路内停车位。镇街可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出让路内停车位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解决“停车难”问题。设置路内停车位是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过渡性措施,镇街路内停车位公开出让期限原则为3-5年(不超过5年),5年后需每年重新评估招标,镇街公共停车场公开出让期最长20年。

“我们希望通过竞争性方式开展路内停车位有偿使用工作,规范停车管理和秩序,有效提升停车位(场)资源的使用率和流动性,逐步推动市民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改善大岭山镇停车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该负责人表示,大岭山镇决定实施路边停车位有偿管理使用权出让计划,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停车资源的供需关系,提升停车位的周转率与使用效率。


3月13日,大岭山镇振华路两旁停满了私家车。

该负责人还表示,大岭山镇路内停车位的收费价格未见上调,也未超出《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所规定的政府指导价。经过对比分析,镇路内停车收费相较于政府路内停车位收费指导价具有20%的优惠幅度。至于该镇其他车位的管理方式,将依据未来市民的停车需求以及镇街的停车规划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

此次中标企业为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30万元,为东莞市大岭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已成功通过资格审核,我们采用公开挂网竞价的方式,也欢迎符合相应资质的社会企业参与投标。”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将与交通、交警部门紧密合作,推进停车规划与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停车秩序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完善服务体系,为大岭山镇的静态交通发展贡献力量。

他山之石:采用不同举措,旨在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关于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运营方式,近年来,珠三角各城市都经历了不同探索。南都此前报道,广州、深圳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目前实行政府直接运营,佛山、中山等城市的一些城区则采用出让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方式,目的都是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比东莞更早采用出让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方式的,是佛山、中山等城市。

2023年底,“佛山南海区路内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意向公开”信息显示,通过竞争方式选定南海区路内约1.8万个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运营者,特许经营年限暂定为20年,特许经营权价格估算5亿元。

2024年10月,中山市火炬统筹区市政道路公共停车泊位项目招标公告披露,出让火炬开发区的明珠路、继光路、板埔路、翠岭路、民众大道、六百六路、民众大道北等主要干道及支线市政道路约11543个停车泊位,使用期限30年,资金预算为3.964599亿元。

更早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泊位逐步实行政府直接监管。其中,中心六区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由市交委负责管理,外围五区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由属地区交通部门进行管理。

深圳更是“直管”路边停车位。有报道提到,其独特之处不仅在于用智能化的收费系统取代饱受诟病的现金模式,还在于它通过专门立法,专门成立事业单位,使整个收费项目变成了纯粹的政府行为。

采写:南都记者莫晓东

摄影:南都记者刘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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