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齐同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指出,齐同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齐同生去年10月8日落马。他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甘肃工业大学五系化工机械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齐同生曾长期在宁夏工作。他在1968至1985期间,曾先后在平罗县崇岗公社、石炭井矿务局大武口总机修厂、甘肃工业大学、宁夏化工设计院等单位插队、学习、工作。1985年起,他先后任宁夏工业设计院副院长、院长,宁夏河东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宁夏计划委员会重点项目办主任、基建处处长、总工程师、副主任,宁夏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宁夏发改委主任等职。
2005年,齐同生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晋升为副部级,2007年又跻身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2013年1月,齐同生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8年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卸任。
齐同生是去年9名落马的正部级干部之一。这9人中的4人落马时都曾担任省级政协“一把手”,除齐同生外还包括江西省政协主席唐一军,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湖南省政协主席李微微,山西省政协主席吴存荣。
原标题:73岁正部级干部,被开除党籍
栏目主编:张骏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吴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