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
营商环境“体验官”再行动,零距离感受市场“监管温度”
3月13日上午,以“提高打假维权意识 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为主题,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司法局、各街道等部门开展“做法律上的明白人”暨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营商环境体验官受邀参加。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社区代表、体验官详细介绍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并对参会人员的疑问进行解答。随后,体验官跟随参观团先后到伊克召大药房了解了药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到真金国际酒店观摩了餐饮服务及特种设备电梯使用安全的过程,期间,工作人员重点介绍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并结合生动的案例讲解了消费者面对消费欺诈和消费过程中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现场示范如何辨别真假商品的方法,提高了消费者辨别真假商品的能力,切实见证了监管部门检查的细致入微。
通过实地观摩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流程,从药品安全到餐饮服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从制度执行到数字化管理,整个体验过程感受到基层监管工作的严谨性与创新性,也看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
捍卫消费权益,向假冒伪劣说“不”
3月13日下午,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本次销毁活动主要有过期不合格食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电线电缆、不合格儿童玩具、假冒伪劣白酒、不合格农资、不合格化妆品等共计100余品种,货值金额约4.125万元,本次销毁活动采取碾压、掩埋等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彻底切断不合格商品再次流向市场的所有途径。此次活动旨在维护达拉特旗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共筑满意消费,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宣传活动
3月14日上午,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局、检察局、法院、烟草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文旅局、司法局、工信局等17个单位,深入开展“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高阳出席活动并致辞,高阳强调:消费维权事关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市场监管。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引领作用和平台优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由商户代表达拉特旗锦瑞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和达拉特旗益尚客进行“诚信经营”倡议。
二是邀请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羊绒制品销售单位现场展示,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现场讲解如何选购正规合格的产品、如何规避质量风险等知识。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网络调查问卷方式,紧贴消费者意愿,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所关心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品种。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反映较多的食品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是设立现场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由各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
五是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有诉必接,接诉必查,及时调解反馈投诉消费者,截至3月14日线上线下共收到投诉30起,并及时予以转发处理。
六是开展执法检查行动,紧紧围绕“衣食住行”领域以及消费欺诈、假劣农资、涉嫌价格欺诈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市场秩序整治,对全旗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场永不停歇的“接力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借此机会,我们倡议广大经营者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不损害消费者利益,共同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让我们携手共创更加繁荣、更有温度的消费环境,让“放心消费在达拉特”成为消费者的信赖之选!
签发:魏 平
审核:杜虹宇
编辑: 秦玉香
撰稿:赵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