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2月27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涉民营(工业)企业行政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交通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8.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4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安排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2.开展《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四、专题询问

1.开展专项债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专题询问;

2.开展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专题询问。

五、述职评议

对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六、主任会议听取的报告

1.听取淮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市属开发园区预算初审结果的报告。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精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发挥专家优势,用好备案系统,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八、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根据《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九、完善监督工作制度

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信息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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