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天御江畔小区多位业主发布视频爆料称,该小区内一名业主购入了三套相连住宅,并将其改造成所谓的“骨灰房”,一时间引发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应,不少居民感觉很“阴森”。
3月13日晚,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府相关人员向媒体回复称,经核查,涉事房屋不存在存放骨灰情况,网传“房屋改造骨灰房”言论不属实。设计图显示,房屋有部分区域规划为“佛堂”。此外,涉事房屋业主公开承诺房屋仅自主使用,不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不作存放骨灰等用途。
小区住房装修疑似“骨灰房”
引发多人不满
近日,佛山市宏宇天御江畔小区有业主发布视频反映,该小区内有业主的房子装修风格十分另类,甚至有些阴森。其他业主打听发现,该房屋将被装修成存放骨灰的佛堂,也就是“骨灰房”。
网传视频显示,该户人家装修风格另类,疑似丧葬主题。其中,房子的天花板被涂成金色,还贴上了“金元宝”,窗户是黑色镶金色,壁橱也类似供台。
视频发布者在评论区留言称,“装修大门时被隔壁业主发现的,”同时视频发布者还质疑到“买了上下层共三套,会不营利吗?”不少网友在看到视频后也纷纷留言表示整个空间的装修风格有点另类甚至阴森。
视频发布者还介绍,在同一个楼栋内,“骨灰房”不止一套。“5楼1套,6楼2套,同一个业主都装修成骨灰房风格。难道他家有那么多亲戚?一看就是商业的,把我们业主当傻子。”他还表示:“我们买房只是用来自住,只是希望下楼散步可以踏实一些。”视频显示,这些房屋的窗户还被砖块封死了,多名住户在楼梯口表达不满。
有网友认为,视频中的房屋似乎不是放自家骨灰的,更像是准备做成许多骨灰格子用于出租的,这会对其他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买的房子怎样装修和使用,和他人无关。
正在装修的“骨灰房” (视频截图)
记者致电南海公安分局里水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此事警方已经介入。甘蕉社区民警中队工作人员介绍,13日上午,他们的民警正在现场处理此事。
3月13日上午,有网友再次发布视频称:“昨天物业说停水停电,民警也说让停工,结果今天一早又继续装修。”此前,天御江畔小区物业曾对外表示:“业主说这是他个人的装修风格,也是家里的习俗。”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停工了没有再施工,相关部门也在跟进处理这个事。”对于小区业主投诉改造“骨灰房”一事,该工作人员称对方装修之前也来物业报装过,“管家当时也有巡查过,但没发现有其他问题。”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工作人员则表示领导也和该业主联系过,“他说不是其他业主猜测的那种用途(指‘骨灰房’),只是一种装修风格。”同时该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后续处理结果出来后也会通报给其他业主。
记者致电南海区住建局,一工作人员称,该局不负责此事的跟进。他表示,《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无禁止“骨灰房”的相关条例,如果其他业主反对该业主的行为,可以向物业反映请求协调;如果认为该业主违法,也可以起诉对方。
3月13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有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辖区内天御江畔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他们已了解到,“昨天傍晚就已获悉此事,目前几个部门还在商讨具体的处理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宏宇天御江畔小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均价约20000元/㎡,因为邻近广州,有许多在广州上班的人士在此购房定居。在小区几百米外,是一个名为永乐园的陵园。
业主们围观施工(视频截图)
官方回应:规划为“佛堂”
业主公开承诺不作存放骨灰等用途
13日18时50分左右,里水镇政府相关人员发来同声社区居委会关于此事件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3月11日,同声社区接获十里尚堤南苑(天御江畔)部分业主反映15栋一房屋装修风格异常,担忧房屋用途变更,引发“房屋改造成骨灰房”的言论。社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公司及涉事房屋业主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及与业主核实,涉事房屋不存在存放骨灰情况,网传“房屋改造骨灰房”言论不属实。根据涉事房屋的设计图显示,该房屋有部分区域规划为“佛堂”。
3月13日,小区物业公司通过公告栏、业主群澄清事实,明确房屋不存在“存放骨灰”等违规使用情况,涉事房屋业主公开承诺房屋仅为自主使用,不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不作存放骨灰等用途。当日下午,同声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代表召开沟通协调会,倾听和收集业主诉求。
社区还表示,下一步将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确保小区的公共利益不受影响。
律师:商品房用途应遵守相关规定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从销售的角度,把规划为住房的商品房作为“骨灰房”进行销售,违反了规划用途,属于违法销售。其次,从业主自身改造的角度,虽然房子是业主自己的,但是商品房的用途也应当遵守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相关的规定。如果把商品房用作“骨灰房”,可能会违反相关约定,比如业主公约、房买卖合同或者其他规定,而且有悖公序良俗,其他业主或者邻居也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王玉臣称,对于“骨灰房”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以及社会文化的因素,与此同时相关立法也要进一步完善。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骨灰房”涉及购房的业主、同一小区的邻居、开发商、物业公司等主体,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予以规范。
王久成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对丧葬行业乱象进行整治,通过立法等方式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通过法律等手段促进殡葬服务行业改革,引导大众转变理念,选择树葬、花葬、海葬等安葬方式,减轻丧葬压力和负担,达到生者“住有所安”与逝者“死有所葬”的平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彬彬指出,现行法律对“骨灰房”尚无明确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9条,业主对房屋享有使用权,但若未改变住宅结构且仅为亲属存放骨灰,难以直接认定违法。然而一旦涉及经营或集中存放,则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从长远来看,政府部门亟需加快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尤其应在墓地价格高企的珠三角地区扩大惠民殡葬设施覆盖面,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群众殡葬负担,从根源上减少‘住宅代墓地’的无奈选择。此外,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应尽快修订业主公约,在居民自治框架下明确禁止将住宅改造为殡葬场所,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后续冲突。 ”俞彬彬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朱洪蕾 综合 红星新闻、极目新闻、大皖新闻、荔枝新闻、中新经纬、中国消费者报、观察者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