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张世奇 彭程 记者 万凌云) 3月10日,句容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该市边城镇高仑村委会来电,反映其一村民在附近山上劳作时意外发现了一条娃娃鱼,请求相关部门处置。接报后,句容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执法三中队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助与保护工作。



到场后,村民高冬成介绍,当天早上8:20左右,他和往常一样,在村子附近的山坡上劳作,突然发现山间溪水边趴着一条四只脚的长尾巴“怪鱼”。他将鱼拿回家后,得知这种鱼是“娃娃鱼”,有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两栖野生动物,于是他立即向村干部反映了这一情况。村干部迅速和句容市农业农村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这就是“娃娃鱼”。
经现场观察,该鱼为雄性,体长约60厘米,体重约2公斤。娃娃鱼对生态环境、水质条件要求较高,该鱼从外观、皮肤颜色及条纹看,野生的可能性比较大,这充分说明当地水域生态环境优越。



目前,娃娃鱼已由农业农村局送到了该市唯一的取得娃娃鱼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许可的企业——句容市泉龙珍稀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加以保护。
娃娃鱼,学名大鲵,通常生活于海拔100-1200米(最高达4200米)的山区水流较为平缓的河流,大型溪流的岩洞或深潭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将野外种群的野生大鲵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村民高冬成自觉遵守法律,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值得肯定和鼓励。“广大市民发现野生娃娃鱼请主动与句容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处置,联系电话:0511-87302616。”
校对 王丽丽
编辑 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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