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3月12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度10起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三亚天涯鱼胖子海鲜店多次用冷冻死海鲜偷换鲜活海鲜,涉及金额7450.4元。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450.4元、罚款50万元、停产停业18个月的行政处罚,该店2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消息传开,网友一片喜大普奔。
网友的留言呈现一边倒,对海南此举表示严重支持。有的还表示仍然“太轻”、“矫枉必须过正”、“其它省份学习跟进”。
在我印象中,海南尤其作为旅游城市的三亚,往年类似的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宰客现象时有耳闻,但真正受到如此严厉制裁的并不多见。
相信三亚天涯鱼胖子海鲜店现在也是肠子悔青了。为占小便宜不惜采取调包手段坑蒙顾客,这下好了,被领数十倍的巨额罚款,还需停业整顿18个月,两名涉案人员也被刑拘了。估计这家店从此不彻底告别海鲜江湖,想起死回生也绝非易事。
怪谁呢,只能怪他自己经商失道,硬是搬起石头砸毁了原本好端端的营生。
海南这个重磅“罚单”,并未像“老农转卖芹菜获利14被罚10万”、“销售芒果检测出农残超标获利25元被处5万元罚款”这类执法那样受到舆论垢病,相反受到网民普遍点赞,恐怕只能说明海南对海鲜店的执法是公正而且合理的。
利用旅游景区宰客经营,对商品暗中调包获取不法利益,不仅本身就是违法欺诈行为,而且对当地旅游形象的损害以及给游客体验带来的负面效应是无法估量的,所以必须严管严打。
而部分商家之所以胆敢铤而走险,对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屡禁不止,无非一是利益驱动,二是藐视违法成本,所以总是恶习难改甚至变本加厉。
只有真正把违法者罚到肉疼,甚至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才能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愿这种对于坑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重拳出击成为气候,让国人放心大胆去各地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