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标本兼治,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3月11日上午,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城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源头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联合执法人员对古商城周边的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了逐一检查。重点检查了电动车的产品质量认证、车辆一致性、销售台账记录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每一辆电动车的车辆型号、车架号码、电机功率等信息,查看其是否与产品合格证及认证证书相一致,并详细查阅销售门店的进货渠道记录、销售发票开具情况以及客户信息登记台账,确保销售环节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商家宣传解读《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市商务部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法规政策,要求商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把控进货渠道,杜绝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时还要求商家规范市场价格,依法经营,不能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等。
此次行动旨在从源头上遏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流入市场,提高电动车销售商家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下一步,阳新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行动,强化信息共享,对全县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不定期排查,切实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车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提醒
根据《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过渡期满后,悬挂白底红字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届时,对于逾期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
民警还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者
结合市商务部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提前置换(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并依法注册登记办理(白底黑字)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