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即将开展四川省第三届天府质量奖评选工作,为高标准落实好本届天府质量奖培育申报工作,树立质量标杆,提升质量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天府质量奖是四川省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争创天府质量奖对树立质量标杆、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重要意义。各区(市)县局要加强组织,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组织动员优质优势企业(组织)及个人积极参加,营造争奖创奖氛围。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导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从事质量管理或质量相关工作的个人。
(二)遴选条件
1. 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3 年以上;
③ 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④ 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⑤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
⑥ 近 3 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且无重大质量投诉;
⑦ 近 3 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 申报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 在我省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 5 年以上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或方法;
③ 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在质量管理或实践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或成果,在提高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推动全省产业工艺和技能改进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④ 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近 3 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⑤ 申报个人如为组织最高管理者,其所在组织近 3 年内无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且无重大质量投诉。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荐与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按照《四川天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与上报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核实。初审合格后,形成推荐名单,并在 3 月 28 日前将推荐名单(见附件)报至市局质量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