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0日,东营交警一大队组织警力走进田庄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全力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活动现场,执勤交警结合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和易发常发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面对面答疑解惑、“拉家常”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骑乘电动车不按规定戴头盔、酒后驾驶及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大家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执勤交警还根据老年人交通意识淡薄、忽视交通规则等情况,结合辖区发生的真实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等车辆出行,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以此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让“安全”和“文明”走进每一位群众的心间。

这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出行提示请查收

不乘坐农用车、货车

三四轮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

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

驾乘车辆不违法携带危险品


汽油、煤气罐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运输时需要专业人员采取特定的保护装置或特定的运输车辆。

将危险品放置在车辆的后备厢内或座椅上就如同在车上放置了一颗危险的炸弹。当车辆下坡、颠簸或被暴晒后极易引发自燃,尤其是在道路上被其他车辆追尾时,汽油、煤气罐等危险品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严重后果。

不驾驶报废车辆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农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当自家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客货不得混装


客货混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是货车还是客车,客货混装行驶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货物捆绑不牢、滑移等现象而挤伤人。

一旦遇到紧急制动或者急转弯时,不仅易引发货物倾倒压伤乘车人员,还极易因货物滑移至一侧使车辆重心偏移,导致翻车等交通事故。

让我们一起

“守护交通安全”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 一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 范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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