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通过您的教育俺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走歪门邪道赚钱不可取啊……”3月8日,东阿县村民卓某某懊悔地对民警说。

近期,卓某某在网络求职时认识了一网友“小张”,对方发来信息:这里有赚钱的项目可以做,无需押金,非常轻松,只要有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拨打电话,另外一部用来登录QQ,在家就能轻松赚钱,每小时按照400元工时费结算报酬,利润十分可观。

卓某某相信了对方“人在家中坐,就能日进斗金”的说辞,于是按照“小张”的指令准备了两部手机,一部负责拨打“小张”提供的电话,另一部负责和“小张”通话,让“小张”隔空沟通,通话内容是航班或者高铁延迟办理退费、培训费退费等诈骗话术。卓某某先后拨通电话100余通,获利1105元。


3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第三款之规定,给予卓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追缴人民币一千一百零五元。

警方提醒,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或是提供手机卡、通信工具予以帮助,无论是否获得报酬,这些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陶春燕 耿淑芹王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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