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晓慧 两会报道
3月10日,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落下帷幕。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6周年。广大政协委员携手界别群众意气风发、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今年的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提交了大量提案,涉及多个领域。
“今年是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第13年,13年来,在政协学习、进步、成长的过程中,作为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工作者的代言人,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不断为这个群体发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闭幕后,全国政协委员龙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今年的两会严谨而高效,政府工作报告也大都用数据说话,内容简洁明了。
今年两会,龙墨持续关注孤独症儿童关爱保障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她认为,这些不仅关系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福祉,更彰显了我国社会在发展中的平等包容。
龙墨告诉记者,履职这么多年,她深感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责任,每一个提案的背后都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这样的话,做提案才会更有底气。
为孤独症家庭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孤独症儿童依然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数据显示,我国孤独症患者目前已超千万,且患病比例仍呈增长趋势,孤独症儿童的康复与成长面临诸多挑战。龙墨指出,中国残联联合多部委出台的《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和《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意义重大,通过政府发文,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指明方向,并直接推动社会资源向孤独症患者倾斜,提供更全面、更立体的保障。
不过,我国对孤独症的发病率还没有一个全面的统计,目前孤独症发病率数据多为局部调研,应开展更广泛深入的调研,获取确切发病率数据,为早期防范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龙墨希望,在政府牵头发文后,可以引起各方重视配合,为我国孤独症的具体情况提供更精确的调研数据,极大提升孤独症早期筛查和诊断干预的准确度,进而更好地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及时准确的康复治疗。
针对轻症孤独症儿童,通过干预教育和康复治疗。龙墨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帮助他们能够生活自理并最终回归社会;对于重症患儿,政府牵头,动员社会、建立信托等多种形式承担兜底托养责任。民政部门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中国残联各级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方资源,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教育培训等服务,并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显然,孤独症治疗仍是世界性难题,多数孤独症儿童需要全生命周期支持和帮助。就此,她希望社会能够提高对孤独症群体的认识,减少歧视,营造包容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孤独症儿童的关注。
加强社会监护组织建设,保驾护航“养老路”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有所养”正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问题。
就此,龙墨认为,加强社会监护组织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的关键举措。应当通过政策扶持、强化监督、社会协同,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为监护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现代监护体系,切实解决“老无所依”“孤无所托”的社会痛点,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不过,就目前来看,我国社会监护组织的发展较为滞后,不能满足当前社会需求。比如,从发展情况来看,社会监护组织存在数量少、覆盖面窄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专业化水平低,难以提供复杂多样的高质量监护服务。
同时,法律规定不明确。现有法律法规对社会监护组织的性质、职责、准入标准、服务规范、权利义务等规定不明确,制约了社会监护组织的健康发展;《民法典》规定的意定监护制度缺乏实施细则,导致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难以确定、易生争议,影响其履行。
除此之外,在龙墨看来,社会监护组织的运营主要依赖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社会监护组织之间、社会监护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影响监护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缺乏统一的社会监护组织监管机构、监管标准,监管职责不清,监管力度不足,存在监管盲区;缺乏科学、规范的社会监护组织评估机制,难以对社会监护组织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评估。
加之相应的政策支持不足,现有扶持政策多聚焦于社区服务类组织,未能覆盖监护领域。
为此,龙墨建议由民政部牵头,制定《社会监护组织管理条例》,明确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监护组织监管主体,负责社会监护组织的设立审批、协议备案、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明确社会监护组织的性质、设立条件、服务范围、权利义务、权利限制、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等内容;界定清楚其与法定监护人、民政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等主体的关系;明确意定监护协议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监督程序等配套制度。
同时,整合民政、公安、医疗、金融等部门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监护组织信息管理平台,确保监护人身份核实、财产管理、医疗决策等环节无缝衔接;依托社区、养老机构、托养机构、医护机构等建立监护服务站点,形成“家庭+社区+机构”三级支持网络;建立健全社会监护组织评估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监护组织,形成多元化的社会监护服务体系;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在资金、场地、人才、税收等方面对社会监护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给予支持。
此外,龙墨建议探索社会监护组织承接意定监护服务的标准化流程,总结经验后在全国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普及意定监护知识,引导公众接受社会组织监护模式;鼓励社工、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士参与监护志愿服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题中之意。在当前家庭监护模式为主流的背景下,加强社会监护组织建设,作为家庭监护的延伸和补充,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南 主编: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