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备受社会关注,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领域。一些电梯维保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减少维保频次、减少维保项目,甚至伪造维保记录,严重威胁到校园安全。此外,部分学校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督不到位,过于依赖维保公司,也会导致问题的发生。

案情简介

近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方松所在开展保障一老一小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某学校的电梯维保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导致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查和清除。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通过扫码“上海智慧电梯”二维码,查得某电梯最近一次维保的开始时间为“2024-09-26 07:12:14”,维保结束时间为“2024-09-26 07:44:46”,经查看学校的公共视频,上述时间段内维保人员虽到场,但未做任何维保动作,却在维保记录上虚构各项维保事项。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学校作为电梯的使用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维保公司做维保,不仅要签订维保合同,还需对维保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校师生也应增强安全意识,发现电梯异常情况及时向电梯安全管理员报告,电梯安全管理员需及时通知维保公司进维保,及时消除隐患,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这一事件再次为校园电梯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提醒各方必须高度重视电梯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希望通过这一案件,能够推动各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电梯维保要求,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校园环境。

供稿:方松街道分中心

编辑:沈莉娜

审核:周样波 李于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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