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新京报记者获悉,3月10日下午,北京丰台法院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相关公司对一批假冒名牌箱包进行集中销毁。
丰台法院执行局委托相关单位对假冒奢侈品进行销毁。图源:丰台法院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批假冒名牌箱包来源于2024年11月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收购旧款及保存品相较差的奢侈品箱包,经改装后通过微信将带有侵权商标的箱包向丰台等地销售。被执行人孔某明知赵某销售假冒箱包仍从赵某处购买,并在位于丰台的底商内销售。
丰台法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赵某、孔某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除判决有期徒刑及缴纳罚金外,还判决随案移送的箱包均依法处理。
法院查获的假冒商品。图源:丰台法院
案件移送执行后,承办法官一方面督促赵某、孔某及时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同时,和丰台赃证物中心取得联系并取回假冒商品。经统计,取回的假冒商品种类共计七类,具体类别为挂画、硬箱、首饰盒、背包、钱包、洗漱包、手镯等,数量共计109件。
为彻底排除涉案假冒商品使用功能,坚决杜绝假货再流通,以及避免销毁假冒商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3月10日,丰台法院执行局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相关公司开展销毁工作,销毁过程全程录像。
丰台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希望通过执行现场销毁假货,向社会表明法院通过执行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决心与态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时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认识到制售假货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编辑 杨海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