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农业水价等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林下经济,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福建省被列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以来,坚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在持续作答“林改四问”基础上,扎实开展“三多”改革试点,做好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三篇林改文章,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改提供“福建经验”。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黄海摄

抓多方得益,改革合力持续汇聚

福建省着力在推进“三权分置”、优化林权管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先行,围绕林权确权登记、监管、流转、处置等环节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赋能收益权。重点在3个方面探索突破——

一是深化林票改革。率先从省级层面探索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推动林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协调发展。目前,全省5个地市、34个县(市、区)已开展林票改革,制发金额近11亿元。

二是推动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率先从省级层面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明晰林下空间权属,并赋予其抵押融资、申报项目的权能。

三是搭建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推动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两山”生态产品交易公司,并搭建全省“一网全交”生态产品交易系统,目前全省8个地市、47个县(市、区)的林场、林企进入平台交易,累计交易额突破36.8亿元,其中林业类占80%,平均溢价率15.6%。

抓多式联营,发展效益持续提升

着力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着重打通一产种植、二产加工、三产销售等全链条发展路径,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三产链接经营。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开展优质主体评选,强化培育情况监测,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超万家。

发展立体精致经营,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闽西北(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

发展主体复合经营,组织林场林企林农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积极拓展场外合作造林、委托管理等模式,引导发展多种主体复合经营。发展三产链接经营,坚持“以二带一促三”,促进林业三产融合发展。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仙牛湾生态公益林。黄海摄

抓多重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福建省着力在创新采伐制度、推进林业金融创新、拓展林业碳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上先行。

大力推进政银企保对接、权益流转、林场林企林农联结、产学研用融合、产品展销、投资促进等6个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采伐改革,率先开展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全面推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深化按面积批准林木采伐改革。

大力推动科技服务林改,深入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科技服务活动,持续开展全省林业科技供需对接活动,积极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大力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开发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推出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流转支贷宝等金融产品。2024年,全省累计发放“闽林通”贷款240.7亿元。扎实推进龙岩、南平、三明等3个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推广“林业碳汇+会议中和”“林业碳汇+乡村振兴”等模式,全省林业碳汇累计交易量413.1万吨、交易额6492.9万元,持续居全国前列。

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作为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福建省将继续打样板、走在前,以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两山”转化路径,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让深化集体林改新蓝图加速转化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实景画。(刘倩玮 尚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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