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陈友坤

避免“该追责的放纵、不该追责的误伤”



“从立案到侦查,每一个细节都要抠到位,这样才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对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内容,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陈友坤给予积极评价。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8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6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万件次。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

对这些体现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数据,陈友坤代表很关注。在他看来,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决定着是否要启动追诉程序,而侦查则是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的重要环节,这两个环节要是把握不好,检察监督不到位,容易导致“该追责的放纵、不该追责的误伤”,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陈友坤代表认为,有效的法律监督能倒逼侦查机关依法办案,在法治轨道上打击犯罪,从而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公平正义,有法治的获得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就是很好的制度探索,边监督边配合,既打击犯罪又保护人权。”陈友坤代表说。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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