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晓斐

2月25日,全省消保工作会议总结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2025年重点工作。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大力开展“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中原”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重点消费领域提质和消费宣传教育推广三大行动16条具体措施。累计培育放心消费主体4.34万家,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8633家(累计发展2.42万家),累计退货234.76万件,退货金额1.16亿元。二是开展消费环境评价,构建了具有河南特色的消费环境评价体系,并形成了《河南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报告》。三是强化与发改、商务、文旅等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消费新场景”“夜经济”“以旧换新”等促消费行动。四是积极探索创新。与陕西、吉林、湖北等八省(区)共同发起省际消费环境建设与指数评估工作联盟,并在西安召开首次联盟成立大会、签订省际联盟合作协议。开封市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放心消费险”保险机制,该案例入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优秀案例,省委深改办也将其列为我省改革创新红榜案例,并向全省推广。许昌市局提请政府印发了《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开展列入政府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郑州市局在全省首次探索建立放心消费承诺常态化机制,发展放心消费承诺主体15703家。洛阳市局探索开发了“预付式消费平台”,已入经营主体839家。

(二)消费维权整体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将《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工作纳入省司法厅2025年工作计划,省人大法工委也已将该《条例》纳入立法后评估项目。二是进一步畅通12315诉求渠道。今年,全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诉求270万件(同比增长10.29%),其中:投诉举报109.88万件,同比增长11.46%,增幅连续4年下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1亿元,同比增长21.14%。三是推进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向乡村、行业协会、网络交易平台延伸,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新增“五进”站点7055家,同比增长55.67%(累计发展2.03万家)。四是指导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建立完善消费投诉纠纷解决机制,7.12万件消费纠纷在源头化解,同比增长33.39%,新增ODR企业8633家,同比增长17.36%,全省累计已发展2.42万家,ODR企业和解成功率逐年提升至85.16%,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7倍。五是开展消费领域信用提质行动。推动投诉信息“应公示尽公示”,今年共公示消费投诉53.04万件,信息公示率为97.52%,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在全国第二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微视频和12315数据分析报告评比中,开封和漯河分别获得“最佳微课”和“示范报告”。三门峡市局开展《消保条例》下基层系列宣贯活动,帮助基层破解工作中的制约和瓶颈。漯河和濮阳市局为规范职业索赔,联合当地公检法等7部门出台了治理职业索赔的规范性文件。鹤壁市局出台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试行)》,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100%。

(三)“放心消费在中原”影响力持续提升。一是协调22家中央及省级媒体集中采访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在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等媒体共发报道66篇,转载1500余条次,并制作“放心消费在中原”宣传片,该主题宣传活动得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组织开展“放心消费进校园、进社区 ”宣教活动,提升科学消费理念和维权能力。三是以《消法》出台三十周年和《消保条例》实施为契机,开展消保厅际联席会议暨《消法实施条例》政策宣贯活动,并制作发布宣传小视频6期。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大力开展放心消费行动。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出台的《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结合河南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围绕“五个放心”大力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培育一大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同时,探索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提升线下无理由退货的覆盖面和兑现率。二是加快推进“放心消费在中原”智慧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标准引领、信用激励、金融赋能、宣传推介等方式,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提升“放心消费在中原”活动影响力。三是鼓励各地创新举措,推动金融、保险机构面向放心消费主体丰富信贷、保险产品,鼓励各地探索“厂商一体化”“异地异店退换货”“放心消费险”“多元纠纷化解”“制度、标准的制订”等创新举措。

(二)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切实保障12315热线畅通,确保投诉举报渠道和数据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处理结果反馈评价机制。二是推动消费投诉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持续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提高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先行和解率,健全基层消费维权和消费教育网络,强化“五进”站点建设,促使消费纠纷源头减量。三是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治理机制,发挥投诉举报数据“指挥棒”作用。聚焦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常态化开展消费领域重点问题分析,为形势研判、监管执法、抽查检验、专项整治提供决策参考。

(三)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增强消保工作共治合力。一是强化消保联席会议协作机制。目前,国家总局已将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际联席会议作为保留的六个部级联席会议之一,省局也在积极争取保留,各地也要积极协调,进一步完善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着力构建内外贯通的“大消保”工作体系。二是完善消保法规体系。今年2月,省人大正式印发文件,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省司法厅也将《条例》的修订纳入立法调研计划,同时,省局还将制定《投诉举报处置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全省上下要强化协同,做好相关法规的修订。同时,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三书一函”,加强常态化行政指导。三是加强与媒体协调联动,将消费宣传教育引导纳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宣教科普规划,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普法宣贯,开设专题专栏,围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放大正面宣传效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最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请各地结合省局《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开展好“3·15”期间相关工作。近期,省局也制作了一批宣传资料和小视频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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