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东南亚蓄电池”之称的老挝摊上事了,并且还和有着亲密合作关系的中国有关系!
事情起因是在2025年3月6月,位于新加坡的国际仲裁中心受理了一起“官司”,诉讼方是中国电建集团旗下的南欧江电力公司。
仲裁对象则是老挝的国家电力公司,中方要向老挝追讨5.55亿美元的电费欠款,而因为欠费导致“停电拉闸”这种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
但放在国与国之间就要相对敏感了,特别是老挝的电网建设,以及对外经济贸易上,中国都占着绝对的主导性地位。
并且老挝还是中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要国家,通过这件事折射出来的问题也很值得我们深思!
那么,老挝为何会欠下电费?是“恶意欠款”还是真的没钱交,这背后都有着怎样的原因?
一 南欧江水电工程
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透露出的本次仲裁案内容来看,中国电建集团向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追讨的5.55亿美元欠款。
其中有4.86亿美元都是2020年到2024年间的电费本金,剩下的6579万美元是利息,以及302万美元的汇率损失。
也就是说,从2020年开始,老挝的国家电力就开始拖欠中方的应缴纳费用,一直到2025年才被提交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仅从这一点上来看,中方还是足够“厚道”了。
老挝自身是有着“东南亚蓄电池”这一美誉的,水能资源丰富,仅是湄公河在老挝境内的河长就达到了1987公里。
境内还多山地,使得河流的落差较大,这种自然环境有利于建设水电站来发电,可因为老挝本身国家经济发展落后,所需要的工业基础达不到开发标准。
这就需要其他国家帮忙建设,中国素有“基建狂魔”之称,再加上两国同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合作上就要相对通畅。
其中南欧江水电站就是中国和老挝联合开发的合作项目,这是老挝境内最大的水电工程群,也是这次欠款的主要涉及对象。
而在千禧年之后,因为中南半岛在内的整个东南亚都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接手着美西方国家淘汰下来的中低端产业链。
工厂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在各地兴建,在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大规模电力的支持,我们前面说过,老挝是一个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
老挝政府为了顺应发展,就声称要将自己打造成“亚洲蓄电池”,通过给周边国家输送电力发展经济。
口号是这么喊的,老挝政府的实际行动也是这么执行下去的,但最开始兴建水电站的过程中,老挝并不是只信任中国的。
其中耗资达到12亿美元的桑片桑南内大坝,就是2013年的时候,老挝找到了韩国SK基建集团,想要通过效仿中国三峡大坝的模式,在这里修建出来一个世纪性的水利工程。
然而老挝是步子迈的太大了,没有想到中国修建三峡大坝可谓是举全国之力,从动土到工程承包,都是国力的体现。
老挝政府将工程甩给韩国人之后,对方最后“表演失败”,花了五年时间,消耗大量资金,但工程还没有完成就出现了溃坝现象,导致老挝有13个村庄被淹。
二 投资27亿美元
事后追责的时候,老挝政府才发现韩国这家SK基建公司,只是一个“草台班子”,在先前不仅没有修建大型水利工程的经验,建造过程中还在偷工减料,以此中饱私囊。
最后不仅事情没办好,老挝的国内民众还对政府的能力产生了信任危机,老挝政府为此花费近一亿美元才把灾民补偿的事情搞定。
与韩国这种“无良公司”相比较,中国和老挝共同建设的南欧江水利工程才是真正的利国利民的存在。
而南欧江上的水利工程也不是单一的一座大坝,南欧江本身是湄公河在老挝境内的一级支流,全长达到了475公里,落差在430米。
如果只修建一座大型水电站,很难控制住流量,并且在多雨季节容易负荷过载,爆发水患。
所以中方在勘察过地形以后,决定在南欧江流域修建七座水电站和多座水库,将这里的水能资源完美利用的同时,保证沿岸居民不再受水患影响。
相比于韩国人的“花式表演”,中方踏实的工作态度,以及高超的技术能力,都保证了“一库七级”梯级方案的完美落实。
并且虽然说是联合建造,但老挝无论是从投资立项,再到修建过程中的技术能力还是专业设备,还都是要倚仗中方,我们也很照顾对方的“自尊心”。
在建造过程中会亲自上手,事无巨细的向老挝方面传授技术,让他们在往后有自己建设工程的能力。
南欧江水电站项目最终投资为27亿美元,建造成功时,七座电站的装机总容量达到1272兆瓦,每年平均发电可以达到50亿度。
除了水电站项目以外,在老挝的风能、太阳能电力项目上,中方也有着大力帮助,在2022年的时候,中国和老挝在万象签订了《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开发权谅解备忘录》。
根据此项协议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和中广核共同持股的埃德拉电力控股公司,将和老挝政府展开能源领域的深度合作,帮助其发展清洁能源。
因此上老挝想要成为“亚洲蓄电池”的理想,是有着与中方的深层合作,才得以推行下去,而这也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中与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
而合作本身也会产生许多矛盾,老挝电力公司拖欠电费就是这其中的代表性问题。
三 自身矛盾的显现
南欧江水电站在开发的时候,中方承担了项目的设计、融资和建设等事务,并且其中有着后续运营方面的智能调控,在后续运营中老挝都很难单方面承担,中方还要负责项目的管理。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老挝电力公司出现支付延迟的情况,一开始中方也是本着合作态度,没有采取什么手段。
一直到2024年年关的时候,累计欠款就达到了5.55亿美元,这与南欧江水电项目的建设资金相比较,已经达到了20%,这是中方很难继续忍受下去的一件事。
至于欠款的原因,是老挝虽然将口号喊得响亮,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有着许多问题都没有考虑到,最终导致电力系统出现了结构性矛盾。
比如,老挝的水电站是一个“靠天吃饭”的存在,雨季的时候,水电站运行进入高峰期,会出现电力过剩的情况。
等到夏天进入干旱期,水流减少,这些花费重金建设的水电站就开始动力不足,到那个时候,整个老挝不要说向周边国家输送电力,自己还需要进口电力。
在这个主要矛盾以外,还包括老挝本身的国家债务问题,以及支付货币这种矛盾,尽管签订合同的时候允许部分资金会进行基普结算。
基普就是老挝的国家货币,但老挝本身外汇有限,所以支付的本地货币占比总是要高于协定金额,这也会造成隐性债务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老挝可能不是真的“恶意欠款”,而是自身在工程建设的时候,只考虑到了有利的那一面,有弊的内容考虑不成熟,才会引发后续的欠款问题。
而中国电建集团除了采取国际仲裁手段以外,最坏的一种结果就是结合老挝电力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债务重组,将部分债务转化为对老挝电力项目的股权,以此保障利益不受损失。
无论如何,这次“欠电费”事件,都是值得中方深思的,当我们从建设者转化为运营者,就应当适应其中带来的商业风险。
找到一种合适的方式保障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