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为什么需要文学

6万年前的阳光照耀着西奈半岛,冰冷而干燥。

寒风灌入低洼的约旦裂谷。在末次冰期(Last-glacial period)的肆虐下,狭长的死海早已冻结,成为袒露在亚、非、欧交界处的绝佳通道。

受冰期影响,我们的祖先——智人——不得不离开环境日益恶化的非洲,越过苍凉的西奈半岛,寻找更适宜繁衍生息的土地。

而死海,就是人类迁徙的第一个中继站。



(越过冰封的死海,走出非洲的人类向着欧洲、亚洲迈进)

直到有一天,智人们从死海北端探出了头,一脸紧张地看着对面的尼安德特人,发出“嗬嗬”的警告声。

考古研究已经证实,与现代智人相比,在10万年前就已经走出非洲的尼安德特人似乎更加具备优势——他们骨密度更高,体型更加强壮;他们体型短而结实,更加适应欧洲与中东的严寒天气。

更无语的是,尼安德特人的大脑甚至都比智人还要大:

尼安德特人的脑容量是1200-1750立方厘米,而智人是1200-1600立方厘米。

走出非洲的人类祖先面临着第一个严峻的挑战:

比你更强壮,比你更适应周边环境,甚至还可能比你更聪明…这样的对手要怎么战胜?



(智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头颅结构对比)

幸运的是,与更早走出非洲的尼安德特人(早期智人)相比,史前人类(晚期智人)对大脑的开发与使用,产生了革命性的突变。

例如,尼安德特人的后脑部位相对突出,拥有发达的枕叶(视觉中枢),因而尼安德特人具有很强的动态视力,比较适应光照不足高纬度地区,可以在昏暗的环境下高效地完成狩猎、采集等工作。

而智人的大脑发生突变,具有更发达的额叶部分,它管理着人类的语言逻辑与社交记忆情绪。这部分功能,正是尼安德特人的弱项:

观察能力更强的尼安德特人,其实只有较为简单的认知,并没有加工信息的能力,也缺少进一步的想象力。

这意味着,智人的自我认知程度与社会组织能力,远远超过了尼安德特人。

1996年,罗宾逊·邓巴在《梳毛、八卦及语言的进化》一书中曾提出,在人类的进化史上,由于大脑新皮层的大小有限,提供的认知能力也有限。这决定了人类个体在社会(部落组织)中拥有的社交圈层,大致分为四层:

1,支持圈 :上限为5人。他们会最大限度地支持和帮助我们,通常就是我们最亲密的家人(亲人及密友)。 2,共情圈 :上限为10人。他们是我们能够感同身受的对象,也是我们愿意去花费时间精力去交流、安慰、相互帮忙的对象(例如通常意义上的好友)。 3,熟人圈 :上限约为35人。这些人是我们能够记住他们的喜好、习惯和基本信息的对象,是可以通过利益,绑定在一起的同盟者(例如同事)。 4,联系人圈 :上限约为100人。这些人是我们能够记住的“点头之交”,是可以通过信仰、理念、共同的喜好…初步达成共识的潜在合作者。



(普通人建立起有效社交的人数上限,约为150人,这个数字称为“邓巴数”,被广泛应用于社交媒体的学术研究中)

总而言之,邓巴认为,因为大脑皮层容量有限,人类大脑的认知能力限制了其社交网络的规模,人类拥有稳定的社交网络的人数上限,就是如上四层共计148人。其中,精准与深入交往的人数(即所谓的强关系),不超过20人。

然鹅,如果说晚期智人的大脑皮层容量有限,那么早期智人的大脑皮层容量简直低得可怜。

例如对于尼安德特人而言,由于大脑进化树被点歪了,他们只能切实地感知到强关系(对应着邓巴描述的“支持圈”和“共情圈”)的存在,因而其稳定的族群关系,通常被锁死在20多人的规模。

这让晚期智人意外地确立了竞争优势——因为邓巴数的存在,晚期智人族群规模的理论上限被大大提升了,150人的部落成为标配。而现实操作中,由于存在精密的语言系统,以及强大的想象能力,智人构成更复杂社群的路径也得以确立,部落人数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人类学家已经证实,通过语言,智人可以传递更高效的信息,可以协商合作,分配所得,也可以解决出现的争端。

更重要的是,智人可以通过虚构的神话,形成由想象构建的秩序。

无数个夜晚,智人们围坐在火堆旁,倾听部落长者们传授生存所需的知识(关于鲜嫩的植物根茎,温暖的动物肉块与皮毛,整夜不熄的火堆),还描述着越过冰冻的死海,到远方去,到湿润的有着丰富猎物与果子的地方去:

那是神灵指引、祖先庇佑的应许之地。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人类历史上的三大宗教,都诞生于死海周围的某片土地,都有着类似的创世纪神话吧?

智人们构建起动辄数百余人的部落,并在神话的加成下联合周边族群,形成“歃血为盟”的社会雏形,然后对规模不到30人的尼安德特人部落开展无情的绞杀。

他们用了约一万年的时间,彻底灭绝了尼安德特人,让自己的足迹遍布亚欧大陆,成为这个蓝色星球的新主宰。


解决了生存危机的智人们,想象力并没有固步自封,他们进一步构建了关于文化、传承、国家的复杂概念,诞生了森严的社会秩序与社会分工,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了尼安德特人永远无法理解的地步。

例如公元前7500年,位于土耳其加泰土丘(Catal hoyuk)的人们树起了第一尊大地母神像,以农业定居取代了狩猎活动。在想象中的女神庇佑下,最早的人类城市诞生了,人口规模突破了1万人

又例如公元前221年,东亚的秦国消灭六国,打造“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玺,建立起超过10万名官员的统一帝国。

几乎在同一时期,罗马人高呼着神人契约(Pax Deorum),代理众神之首朱庇特统治世俗,当时登记在册的纳税人口已经接近1亿人

这些由想象构成的秩序,以及复杂分工的人类合作网络,就是人类文明的初期阶段。

所以,支持人类文明的底层逻辑,并不是人类在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本能,也不是高尚的人际情感,而是他们都彼此都深信的、共同的神话。



(在游戏《文明6》中,
阿特拉斯
被玩家戏称为“顶着地球的辣个男人”。在希腊神话中,他是“盗火者”普罗米修斯的兄弟,以肩膀扛着地球,避免天地重陷混沌)

当然,要构成令所有同类深信不疑的神话,必须具备两种核心的基本技能:

想象事物的能力,以及描述事物的能力。

具体说来,想象力是一切问题的起点,是一切解决手段的开端;而描述力贯穿于一切问题的处理过程,是解释一切问题的根本方法。

在某种程度上,谁控制了想象力,谁就控制了未来;谁控制了描述力,谁就控制了过去。两者相加,就是文学的肇端与价值。

所以,文学的诞生,从来就不是吃饱了饭消磨时光的娱乐,而是联合羸弱的智人个体创建社群,从莽荒中杀出生路、铸就文明的生存本能。

关心文学就是关心人类。

文学与文字

理解了文学对于人类的意义,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类历史上,早期的文学总是与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古今中外,早期文学的正溯与巅峰,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诗歌。

更精准地说,是史诗。

1853年的冬天,考古学家拉萨姆在亚述帝国的巴尼拔图书馆遗址中,发现了2.5万块泥板档案,19年以后,学者乔治·史密斯破译了泥板上的楔形文字,发现它们记载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非历史、祭祀、占卜类的文学作品:

《吉尔伽美什》。

简单地说,这首英雄史诗描述了公元前2600年苏美尔王朝的国王吉尔伽美什对抗自然灾害、追求永生的故事,而吉尔伽美什也成为第一个文字记载的史诗英雄。



吉尔伽美什
》是人类历史上现存最古老的以文字记载的史诗,原版存放于大英博物馆)

这首长诗描写了国王吉尔伽美什寻求永生的过程,但史诗的高潮部分是关于史前大洪水摧毁王国的传说,它证实了诺亚方舟的故事并不来自于《圣经》的原创。

洪水退去后,幸存者乌特纳比西丁心有余悸地对吉尔伽美什宣读了神谕:

神明告诫,自古以来,没有什么,永恒不朽。

而意识到生命有限、永生无望的吉尔伽美什,把全部的热情都倾注到灾后重建中。

他重新规划了城市的布局,建起了新首都乌鲁克,并以饱满的热情对坚固的城墙予以赞美:

这就是乌鲁克的城墙,举世无双 如壁垒般矗立在太阳下,闪耀着铜的光辉 伟大的城墙围绕着丰腴的大地 保护着这片大地上的棕榈、花园与果园 以及市场、广场、宫殿、神庙中的人们 … 我们庄严地宣告 洪水过后 乌鲁克仍存于此 乌鲁克必将永存于世!

这滚烫的文字,放到三千年后的今天,依然令人热血沸腾——面对同一部文学作品,即使隔着三千年的厚重时光,我们与古人依然有着同样的智趣与审美。

所谓文学的魅力,就在于此。

而《吉尔伽美什》这部英雄史诗的核心主题,并不是津津乐道于他们的国王有着什么样的奇遇,如何成长为一位史诗英雄,而是探讨人类在无力面对大灾害后,展示出来的个人顿悟与追求:

吉尔伽美什感慨着人类命运的脆弱,认为个体生命是短暂而无意义的,唯有文明的传承才是永恒,唯有把个人置身于伟大的事业中,才能得到真正的价值。

对生死的看法、对人类存在本质的哲学思考,让《吉尔伽美什》突破了民间故事的范畴,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也为后世的文学创作树立了绝佳的范例。

例如《荷马史诗》中阿基琉斯对荣耀的执着、《旧约》传道书“虚空的虚空”的慨叹,乃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都围绕着关于人性、生死、人类存在意义的探讨。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一个问题)

所以,文学作品的基本特征,你明白了吗?

如果《吉尔伽美什》仅仅吟唱着老国王如何率领人民升级打怪、战胜洪水、重建国度,这充其量叫做神话故事,称不上文学。

因为文学是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

但如果《吉尔伽美什》没有用最好的文字去打动跨越民族、跨越时空的读者,无法引发人们在美学上的共鸣与哲学意义上的深思,这充其量叫做宣传布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称不上文学。

因为文学也是一个严肃的美学问题。

说得更直白点,如果没有吉尔伽美什站在城墙边,发出“乌鲁克仍存于此,乌鲁克必将永存于世”的豪言,读者们就不会感同身受,不会发自肺腑地认同原作对“文明的传承才是人类应当追求的永恒”所作的回答。

通常而言,我们把各文明流传下来的,叙述英雄传说和重大历史事件的长篇叙事诗,统称为史诗。但事实上,只有那些经过集体编创,并在反复吟唱中不断淬炼、最终超越了民间口头表达形式的最高艺术范本,才有资格冠以“史诗”的头衔。



(四大文明中,巴比伦文明在文学、历法上有着光辉璀璨的成就)

当然,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善,主流文学的巅峰体裁,也逐渐从诗歌过渡到戏剧、小说。但无论多少年,总有作家在创作中流露出史诗般的气质。

例如1980年10月,一位名为查曙明的年轻人向哥哥查海生写信抱怨说,老家附近的月山镇发现了铜矿,矿山的开采把大地弄得面目全非,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第一批下矿工人。

20岁的查海生即兴创作了一首诗:

亚洲铜,亚洲铜 祖父死在这里,父亲死在这里,我也将死在这里 你是唯一的一块埋人的地方 … 亚洲铜,亚洲铜 看见了吗? 那两只白鸽子,它是屈原遗落在沙滩上的白鞋子 让我们——我们和河流一起,穿上它吧 亚洲铜,亚洲铜 击鼓之后,我们把在黑暗中跳舞的心脏叫做月亮 这月亮主要由你构成

当时的文学评论认为,这首描述历史文化及生命情感的诗作,具有“真正的史诗般的力量”。

而早期人类文学的精华,主要由这样的史诗力量构成啊。

做风的君王

如果说人类文学的起源是史诗,那么现代文学的起点,则是但丁的《神曲》。

搁置关于革命性的讨论(也就是关于教会的批判,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神曲》的文学地位,据说源于对传统欧洲文学的革命性突破。

例如在此之前,所有的欧洲知名文学作品都以拉丁文书写,只有僧侣、贵族等群体才能鉴赏,而但丁率先以托斯卡纳方言(意大利语的前身)创作,让方言获得了与拉丁语平起平坐的尊严,使得文学作品成为市民阶层触手可及的部分。

又例如但丁之前的诗歌,大都聚焦于英雄的成长、集体的命运,擅长宏大叙事。而《神曲》却以第一人称“我”的地狱漫游为核心,着重个体视角的感悟与重构,这一点被现代文学(包括小说与诗歌)广泛采纳。

好比英国文学的扛把子莎士比亚,特别注重对人性探索的深度,《麦克白》中最出彩的“人生如行走的影子”抒情段,显然就是致敬《神曲·地狱篇》关于“弃绝希望”的片段。而英国文学史上排名前三的弥尔顿,其代表作《失落园》完全就是复刻但丁内核的基督教史诗。

现代作家方面,T.S.艾略特在《荒原》中借用了《神曲》的精神漫游框架,更有“我曾见你举着玫瑰,在但丁的炼狱阶梯上”的诗句;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布卢姆的都市漫游,据说就大段大段地对应着但丁的冥界之旅。



(但丁《神曲》的古代手稿,印刷考究,插画精美)

但我要说个笑话。

上大学时我曾在图书馆好奇地翻到一本《神曲》,可仅仅看了序章和《地狱》的前半部分,我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昏昏倒地咒”,整个人都不好了。

例如我根据印象,搜索《地狱篇》的开篇第一歌是这样的:

在人生的中途, 我发现我已经迷失了正路, 走进了一座幽暗的森林。 一声巨雷震破我头脑中的酣睡, 我如同被人猛力摇醒, 惊跳起来,睡意全消。

恕我直言,当时我还太年轻,互联网也不发达,实在是看不出来,这样的诗歌究竟特么的好在哪里?

直到很多年后,我翻看卡尔维诺整理的文学创作理论,方才明白,《神曲》一共由99篇叙事诗构成,每篇都采用“三行连环体”意大利语叙事结构。

所谓三行连环体,即诗歌中,每三行构成一个诗节,每个诗节的第1行与第3行押韵,然后第2行末尾的单词与第二个诗节的第1行押韵,最终形成连环押韵的特殊格式,其结构大致是:

ABA BCB CDC …

例如上述莫名其妙的诗歌,对应的意大利语原文是:

Nel mezzo del cammin di nostra vita mi ritrovai per una selva oscura ché la diritta via era smarrita Ruppemi l'alto sonno ne la testa un greve truono, sì ch'io mi riscossi come persona ch'è per forza desta

所以第1节中vita / oscura / smarrita,构成了A-B-A结构,而不押韵的oscura,又成为第二节中第1、第3句的韵角。

可以想象,下一段中的1、3行,必然对应着riscossi押韵。

很显然,“三行连环体”结构的最大优点就是连环押韵,阅读起来朗朗上口,具有特别的诗意流动和结构张力。

更奇妙的是,意大利语的韵脚分为平韵、断韵和滑韵,每种韵脚的重音各不相同,在发音时会产生不同的音高变化。

但丁敏锐得意识到韵脚的巨大价值,是不应该随意变更的,每个诗节第二句诗的结尾字母,都由他精心挑选与设计。

因此通篇看下来,意大利原文《神曲》中的每一首叙事诗,仅仅在第二句末尾处选用重音位置不同的单词,就控制了全诗的节奏,产生了特定的声调流动,达到了类似于音乐的共鸣效果。

例如《地狱篇》开篇第一歌,全诗的连环押韵,声调节奏从重到轻,声调由高昂到叹息,形成了对地狱堕落的连绵不绝的悲怆感。

而《天堂篇》中韵脚结构是从轻到重,声调由轻吟到咏唱,最终形成戛然而止的无尽热烈。

卡尔维诺说,单纯从文学表达形式看,但丁的《神曲》就是一个语言试验场,它通过韵脚的递进,产生诵读时的眩晕感,让读者感受到听觉催眠的魔力。

卡尔维诺还说,这种文学表达的格式,发轫于意大利民歌,但却由但丁首次表述并应用,他发掘了托斯卡纳方言的优美特性,是现代意大利语的奠基人。

而但丁本人,早早就在其学术著作《论俗语》中,把这种文字技巧的精髓总结为:

托斯卡纳方言的生命力在于韵律,好的韵律应如血液,在诗句的躯体中隐秘流动。



(但丁的《论俗语》,是第一部阐述关于意大利语文体与诗律的著作)

感谢卡尔维诺对其母语历史的整理与阐述,让我得以窥见好的文字是怎么来的,同时也感谢王小波同志,正是他在小说杂文中对卡尔维诺的反复推荐,才得以让我确信,现代文学的其他创作手法与写作技巧,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没有但丁、卡尔维诺这样的人,最好的意大利文学语言就无从鉴赏。

而且我再一次确定,好的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的,不是用来看的。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一堆苍白的文字垃圾,并为佶屈聱牙的词语堆砌而孤芳自赏。他们永远都不明白,真正优美的文字,总有一种简单的、惊心动魄的美感。

例如泰戈尔《飞鸟集》的第一首是这样的:

Stray birds of summer come to my window to sing and fly away.

(夏日漂泊的飞鸟,来到我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没有复杂的语法,没有生涩的单词,一个高中毕业的学渣都可以读得明明白白,都能感受到生命热烈与内心的静谧。

而在进阶版的《吉檀迦利》中,泰戈尔是这样描述爱情的:

Thou hast made me endless, such is thy pleasure. This frail vessel thou emptiest again and again, and fillest it ever with fresh life.

(你让我永恒不朽,这原是你的旨意。你不断倾空此脆弱的躯壳,又以新生的生命将其充盈)

相比之下,文青们整日里唠叨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固然也很棒,但这份雕饰出来的华丽,从来就不是泰戈尔的标签与意向,更不能成为泰戈尔的刻板印象。



(说个冷知识,泰戈尔是印度孟加拉族,英语并不是他的母语。也许这是他的英语作品浅显易懂、大巧不工的原因?《飞鸟集》的绝大多数文章,掌握了基本语法的人都能读懂)

如果你想锻炼出好的文字,请多阅读诗歌。

因为数千年来,这个星球上所有的文明、一切的国家,对一位作家创作的文字,最高的称赞永远是“他/她的文字真美,像诗一样”,而不是“像小说/散文/议论文/政府公文/文言文一样”。

即使因为翻译的原因难以体会外文诗的精美, 我们 也可以把目光放到本国的古诗与新诗,它们都是最高明的写作课老师。

我相信,和外国文学的发展脉络一样,未来中国文学的一大特征,就是文字的诗化。做不好这方面的有机融合,就不可能出现真正伟大的本土作品。

当然,这个过程可能很难,进展可能不顺畅,但我们不应当沉湎于庸俗的、沾沾自喜的、把肉麻当有趣的造梗文章、官样文章、下三路文章。

我希望每一个创作文字的人,每一个应用文字的人,都要存在“我就应当写一些独特的文字,就有些文字只能由我写出来”的桀骜姿态。

这是一种真正的、负责任的态度。

正如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说:

我在词语里诞生

在早晨的旌旗下召集蝴蝶

我向星辰下令,我停泊瞩望

我让自己登基

做风的君王

觉得有趣,请关注公众号:将军箭

10 Mar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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