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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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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业对崇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文化旅游业的积极性,推动崇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文旅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的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及相关社会主体,以及为推动崇明文旅产业发展在崇开展业务,并取得实际成效的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及相关社会主体。
二、支持内容
(一)旅游住宿类项目
第一条中高端旅游饭店。对新建的达到五星级、四星级标准且挂牌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200 万元、100万元的扶持补贴;达到对应标准但未挂牌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60 万元、80 万元的扶持补贴。
第二条高端民宿。对新建的评定为五星级的精品民宿,以及在民宿集群村新建的评定为四星级的精品民宿,获评后正常经营的,分别给予最高30 万元和20 万元的扶持补贴,分三年发放;鼓励原有民宿提质升级,民宿集群村内原有民宿升级达到四星级、五星级标准的,按照相应扶持标准予以补差。
(二)旅游景区类项目
第三条国家A 级旅游景区。对新评定为国家5A 级、4A 级、3A 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最高每年200 万元、100 万元、50万元的扶持补贴,扶持期限不超过3 年。
第四条主题乐园项目。经认定的新建品牌主题乐园项目,按照大型和中小型等级,在建成运营后,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 万元、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旅游新业态类项目
第五条旅游新业态项目。经认定,对稳定经营的“花卉观光、高峰会展、生态教育、水上旅游、低空飞行、健康康养、工业旅游、亲子研学、房车露营、夜间旅游、旅游演艺”等新型旅游业态项目,经营满一年后,按项目除房屋土地之外的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 万元,每年不超过30 个。
第六条文旅特色配套项目。经认定,对文旅企业常态化开展的非遗体验、特色美食制作、文旅商品开发、沉浸式体验、植物艺术工坊、文旅集市、手工艺工坊、自然探索体验、禅修瑜伽活动等品牌配套项目,视其运营成效,给予最高5000 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四)旅游服务类项目
第七条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经认定,对社会主体投资运营的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每年最高10 万元的扶持补贴,扶持期限不超过3 年。
第八条旅游厕所。对新评定为国家Ⅰ类、Ⅱ类的旅游厕所,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特色文化场馆。对新建的面向游客常态化公益开放、提供公益服务的各类特色文化场馆(民间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艺术中心等),经认定,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 万元的扶持补贴。
第十条智慧旅游。对经上级文化旅游部门验收认证的数字景区和数字酒店,按照实际投入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 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第十一条导游。对经认定的星级景区讲解员,在本区从事讲解工作满1 年及以上的,根据实际在岗情况每年给予2000 元的补贴;对取得全国初级、中级、高级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在本区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满1 年及以上,根据实际在岗情况每年分别给予3000 元、5000 元、1 万元补贴。
第十二条影视拍摄。对经备案,以崇明为主要拍摄取景地或主要题材的商业影视作品,参照公开播出时长及影响力,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 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五)旅游导入类项目
第十三条游客组织。对旅行社等社会主体组织游客来崇游玩,年度引入过夜团队游客达到5000 人次及以上的给予10 元/人次的奖励。其中,累计达到5000-1 万人次(含5000 人次),给予最高10 万奖励;累计达到1-3 万人次的(含1 万人次),给予最高20 万奖励;累计超过3 万人次的(含3 万人次),给予最高30 万奖励。
第十四条文旅节庆活动。在本区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大型活动,视其活动规模、投入情况及市场影响力,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 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对重大影响力活动,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 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
三、附则
(一)本政策按照有关财政管理规定执行。
(二)支持对象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
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失信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三)本支持政策自2025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
(四)本支持政策条款如与本区其他支持政策条款重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对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国家规范招商引资相关要求的企业不予扶持。
(六)本支持政策由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 号)、《关于加快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崇委办〔2021〕47 号)精神,促进崇明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的文化创意类企业或园区,以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
第二条 支持内容
(一)支持产业载体建设
1.鼓励文创产业基地、园区、楼宇和空间达标升级。经认定,获得国家级文创产业基地或文创园区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50 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获得市级文创(示范)园区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30 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获得区级文创园区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2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具有品牌、经验、资源的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产证合法的存量物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改变产权所有人、不改变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装修改建成为文化创意载体空间,经认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0 万元。经认定,获得市级文创示范楼宇、示范空间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促进产业项目发展
2.加大对优质文创项目的配套资金扶持。对获得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经市级验收通过,按市级政策规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3.提升本土文创项目孵化力度。对在区内实施且通过区级文化创意产业资金初审,但未获得市级认定支持的项目,参考市级文创项目评审标准,认定一批区级独立支持项目,经区级验收通过,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单个项目最高100 万元。
4.鼓励企业开展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参加“上海设计100+”评选,对入选“上海设计100+”的作品,给予每项作品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在企业申报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重点关注。
(三)支持文创市场建设
5.支持电竞游戏产业发展。对新引进落户的电竞领军企业、电竞直播平台、游戏运营平台、赛事综合服务平台等,经认定,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 万元。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与发行,游戏产品实现跨地区、跨国发行的,根据市场影响力情况,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00 万元。
6.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对经认定的非遗产业基地、非遗精品工程及项目,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执行、研发及宣传推广费用总投入的50%,给予单个主体或项目一次性扶持最高50 万元。
7.支持落户大师(名家)工作室。对正常对外开放经营1 年以上国家级影响力的大师(名家)工作室,经认定,给予每年最高30 万元扶持,扶持期限不超过2 年。
8.鼓励文创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对崇明文创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专业展览展会,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展位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 万元。
(四)支持影视产业发展
9.支持崇明影视基地建设。对新建或改建的影视基地建设项目,经认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 万元。
10.鼓励精品影视内容创作及播出。影视作品在央视、省级卫视等平台播出,经认定,给予主要出品方或发行方最高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影视作品在主流网络视频平台播出,且网络视听作品收入达到3000 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主要出品方或发行方最高80 万元一次性奖励。有2 部及以上作品满足上述条件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50%。
11.鼓励优秀影视演艺作品参评专业荣誉。获得国内重要影视或演艺奖项的,经认定,给予主要出品方或项目企业最高2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国际重要电视节展中获奖的作品,经认定,给予主要出品方最高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其他具有行业影响力奖项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按照其所获奖金1:1 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 万元。对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或资质认证的影视演艺企业,经认定,每次给予最高3 万元一次性奖励。
12.支持文化类企业组织策划音乐及演艺类活动。对音乐及演艺类年度营收1 亿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300 万元一次性扶持。
(五)优化文创营商环境
13.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按照相关区级人才扶持政策予以扶持。
14.鼓励文创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文创企业带动本区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区级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给予扶持。
15.支持文创企业市场化融资。对通过市区联动“批次担保”模式,从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中心获得贷款担保的文创企业,给予保费全额补贴。
第三条 附则
(一)本政策按照有关财政管理规定执行。
(二)支持对象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失信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三)本支持政策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 月31 日。
编辑:施琦蕾
审核: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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