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征收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土地征收涉及土地被征收的农村村民的切身利益,同样土地征收也关系着国家利益。
所以,国家为了顺利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全方面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针对土地征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而且为进一步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于2020年又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从之前的先申请征地,后落实征收工作,改成了先落实征收前置工作,然后再申请征地,也就是先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再向批准机关申请征地,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征收方在此过程中出现侵害被征收人的利益。
因此,在遇到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时,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了解具体的征收程序,这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征收程序落实不到位,那么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可能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为大家浅析一下土地征收程序
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如果有征收项目,那么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相关部门首先需要在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告栏里,或者村民们经常聚集的地方,以书面的形式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告知广大被征地农民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主体以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的安排等事项。
土地征收预公告是必须要履行的一个程序,也是必须要有的一份文件,广大被征地农民在遇到后征收后,马上审查有没有这一份文件,如果没有,可征收方已经启动了下一步征收工作,那说明征收程序未履行到位,此时被征地农民就需要提高警惕!
二、实地摸清土地、房屋的情况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就需要按照告知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时间,对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弄清楚土地的权属、地理位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类量等,同时也要弄清楚宅基地上房屋具体的情况,并就土地现状调查表与被征地农民共同确认(一般需要被征地农民在土地现状调查表上签字)。
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完成前面的两个程序之后,那么接下来就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有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是申请征地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那说明征收程序不到位,申请征地拿到征地批复文件的概率就会相对减少。
四、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事实上,每个征收程序都是环环相扣的,在实地调查完土地现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之后,那么相关部门就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土地现状调查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告栏里,或人们经常聚集的地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能少于30天。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间,如果有村民对补偿标准有异议,那么一定要在公告之日起的3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人数过半,那么相关部门还应当组织听证会,这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
对于征收之后,村民一直没有看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那说明征收方未将征收程序履行到位,此时作为被征地农民可以先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这些最基本的文件。
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村民可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公布的地方去办理补偿登记,并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审查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没有违约责任,具体的补偿事宜有没有明确在里面,如果没有那可以拒绝与他们签订协议。
另外,如果对补偿都满意,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记得一定要跟征收方索要一份协议原件,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从原则上来说,拆迁协议本身就是双方各持一份,若遇到征收方执意要收走协议的情况,那可就要提主警惕了。
六、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而对于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而村民迟迟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方若想尽快拿到土地需要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地农民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虽然这并不是针对每一位被征地农民,但这也是法定程序之一,不履行,直接强行占用土地则不合法。
七、申请征地
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已经落实了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之后,那么征收方就可以向有权批准征地的部门申请征地。
八、发布征地公告
申请征地之后若拿到了征地批复文件,也就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文件,那么征收方还需要在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告栏里发布正式的征地公告,这一步也是征收方必须要履行的。需要提醒大家,征地公告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对此次土地征收不满意,可以针对该文件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在遇到征地之后,一定要查看征收方有没有发布这样一份文件,如果没有那说明征收程序没有落实到位,是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被征地农民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要求有关部门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九、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对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也拿到相了相关的征地补偿款,可仍然没有按时交出土地或是房屋的,相关部门则可以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十、强制执行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被征地农民若没有针对这两份文件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在救济期限届满之后,相关部门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大家一定要对征收程序有所了解,一旦发现征收方程序上有漏洞,被征收人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