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总工会官宣,在企事业单位招人的时候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具体内容为: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目的大家也都清楚,可以有效杜绝对女性的歧视情况。
有网友对此评价说:终于有部门站出来制止职场性别歧视了。女性不应该因为婚育情况而被拒绝录用,这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
但是也有网友表示:解决了提出问题的人,这么搞你看看以后还有人招女人吗?
甚至还有人提出:确实可以拒绝回答,我也可以拒绝你入职!
那么这背后是什么逻辑呢?笔者以为在现实中企业是真实面对这样的问题的。对于机关单位而言,有财政的保障,而国企央企由于社会责任的问题,即便招聘的是女性,也会给她们保留权益。
但是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就出现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这就是女性结婚和生育的问题。而且笔者亲身经历过好几起关于女员工放公司鸽子的事情,正因为这种事情的存在,很多老板就开始在招人的时候歧视女员工了。
那么发生了什么?原来公司里有次招了个女员工,结果人家第二个月就怀孕了,过了一阵子就开始休产假,这公司就得养着吧。怀孕生娃休产假,这阵子的成本输出都是公司掏钱,然后更让人无语的操作就是休完产假,回来上了半个月然后人家直接离职,说回家当家庭主妇。留下老板在风中凌乱。
试问被女性求职者教育过几次,这个老板肯定就会在hr招人的时候要求问女的有没有孩子了。
这也就是网友感慨的确实可以拒绝回答,我也可以拒绝你入职的原因。
如果我们怀着比较朴素的想法去看待这个问题,理论上讲,女性是否结婚,是否生孩子,跟其工作能力和态度都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现实里部分女性的骚操作让很多企业不堪重负。
记得还有更极端的案例,之前有女性入职前说自己没怀孕,入职后就直接告诉老板怀孕了,因为之前没查出来。这时间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本身就已经怀孕的现实。然后就出现了,某女员工称自己怀孕后,公司老板直接申请破产。然后女员工发现该公司所有人换了个地方继续办公,唯独少了自己。
这大概就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吧。
当现在各地明令禁止这种歧视之后,会不会对女性的工作环境得到改观呢?您是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