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市医保局

3月7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河东宝京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天津河东宝京医院、天津河东国医中医医院、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医院、天津市宁河区中医医院、天津河西滨湖中医医院等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被处理,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河东宝京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河东宝京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3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二、天津河东国医中医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3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三、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宁河区中医医院存在门特鉴定医师未符合相关要求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冒用医保服务医师申报医保费用、串换诊疗项目、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3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六、天津滨海洁美爱牙仕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存在无门诊诊疗记录登记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1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十八店存在药品账实不符、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设备内视听资料本地存储时间少于1个月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6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河西滨湖中医医院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设备内视听资料本地存储时间少于1个月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6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1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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