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不时发生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关注。

全国两会期间,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话题,《新京报》记者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他介绍,去年河北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发后,最高检迅速组成专案组,指导案件办理,依法作出核准追诉决定。“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最高检供图

去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幅放缓

新京报:去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有何变化?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坚持怎样的办案履职理念?

宫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要求,最高检提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召开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将其细化为“坚持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遵循办案规律”“注重标本兼治”四个方面工作要求,明确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权益维护、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上升4.3%,与过去三年年均上升17.6%相比,增幅放缓。其中,7个省份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同比出现下降趋势。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帮助其摆脱致罪因素、预防再犯是最终目的

新京报: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方针,但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个案,有时公众又要求“严厉惩罚”。你刚才提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如何把握?

宫鸣: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实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体现在刑事追诉方面,就是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辩证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做到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当,罚当其罪,决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片面强调从宽,甚至纵容犯罪。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重大恶性犯罪时有发生的情况,要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认识高度,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治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犯罪,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其本人是特殊预防,对其他未成年人也是警示教育。

202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万人,起诉5万余人,同比分别上升33.2%、45.5%,形成有力震慑。

为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最高检2023年以来鲜明提出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问题的政策导向,对符合法定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2024年河北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发后,最高检迅速组成专案组,赴河北实地提讯、专题研究、指导案件依法妥善办理,依法作出核准追诉决定,案经审理宣判后取得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摆脱致罪因素、预防重新犯罪是办理此类案件的最终目的。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要依法从宽,宽缓到位,最大限度教育挽救,防止再犯。

宽严相济落实到办案中就是要区别对待,宽中有严,严中有宽。要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同一种犯罪什么情形需要从宽、什么情形需要从严,要把个案情况吃透,把法律政策用好,做到对症下药、因案施策。

确保案件处理结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新京报:最高检提出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你刚才提到要把个案情况吃透,把法律政策用好,如何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体现?

宫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关注案件中的“人”。要强化理念引领,狠抓司法办案,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融入内心、成为自觉。要遵循刑事办案的一般规律,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仅在实体上、程序上实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所有监督办案都要遵循法律规定、法的精神,恪守职能边界。涉未成年人案件广受关注,更应如此。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处理结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同时,要认识到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不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情节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方面,都不能与成年人案件“一视同仁”。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结合其成长环境、一贯表现、身心修复、认罪悔罪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做实做细社会调查工作;发挥好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的监督、抚慰、教育等作用;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更好促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分级干预矫治做实做细,推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新京报:你提到要重视预防重新犯罪的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初步建立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但实践中一些干预实施效果不理想,对于部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出现“一放了之”的现象。对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依法履行职责?

宫鸣:通过检察办案和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是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恶化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采取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之后将会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通过建议、提案形式,提出加快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的构建。最高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实做细分级干预矫治工作,结合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加强分级矫治;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健全罪错分级干预工作实施细则,实现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健全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对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专门学校更好坚持“学校”定位、立足“教育”属性、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目前全国专门学校空白省份已全部清零。

检察机关还积极会同公安机关、法院、社会工作部门等建立矫治教育与社会观护基地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观护基地在矫治教育罪错未成年人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立的9种矫治教育措施有单位承接、有场所执行。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问题易反复、难根治。检察机关如何结合办案依法推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宫鸣: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

检察机关注意通过办案发现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助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比如,我们重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健全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针对大多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等问题,2024年,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3.2万份;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问题,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万件。

加强检校合作,首次联合教育部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到北京四中讲授新学年第一堂法治课,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等工作。

突出预防重点,推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比如,云南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成立省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三级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来源:新京报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