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融入检察力量,成效如何?徐汇区给出了答案:未利用地块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乱象得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徐汇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紧密合作,通过创新治理模式、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环境修复等多方面举措,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美丽徐汇”。

创新治理模式,协同共治助力环保

自2019年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局签订《关于建立环境保护领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双方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便不断深化。2024年,双方更是进一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配合的意见》,建立了包括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督导会商、办案协作等在内的八项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


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就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相关工作进行座谈

六年的实践中,徐汇区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收到区委、区政府转发的环境保护督察组《徐汇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后,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立即研究制定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方案”,以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为领导,以公益检察室骨干、检察技术人员和司法警察为成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为调查核实公益侵害情况,检察人员对十余处问题点位开展2至3轮次现场勘验,通过询问相关人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开展专家问询等方式,对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持续性跟进记录,并在自建线索库的基础上对此轮环保督察问题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剔除已整改线索,同步新增其他类案线索,对本区环境保护问题线索进行全方位跟踪。

当遇到行政机关职能交叉、污染地块权属及管理单位不明、整改落实不及时等问题,区检察院牵头相关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展案件研商,围绕市、区生态环境总体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厘清管理责任,并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开展磋商座谈会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协同履职。


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对货运车汽修进行约谈检查

办案过程中,区检察院创新打造的“汇心检察”基层治理团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注重从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的要求着眼,促进条块联动、条块协同,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将“整改清单”变成“满意清单”,有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防治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就噪声污染问题与区检察院开展调查

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完毕后,区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会同属地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检查,并邀请区检察院现场“回头看”,实地踏勘证实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发挥检察职能,共补工作管理短板

这些创新的治理模式,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案例中得到了充分验证和有效运用。

2023年底,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徐汇区开展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徐汇区部分“空置地块”和建筑工地存在监管缺失,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显露。针对某些区域内空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规堆放、环境脏乱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


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开展工作沟通会

他们用20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展了66次实地走访调查,依法询问了涉案相关人员12次,向专家学者进行了5次专业咨询,牵头相关行政部门、各街镇开展了6次案件研商,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55处点位的全部排查。在履职过程中,区检察院主持召开了8次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议,提出了6件检察建议,支持了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监督事项在2024年均得到了有效整改。

在专项监督行动中,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未利用地块环境污染的溯源治理。通过一体履职提升监督质效,分类总结未利用地块“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事项及规范清单,并使用专业工具量化并记录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要素。同时,他们联合铁路运输检察院、土地规划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明确了土地归属和管理单位,并通过磋商座谈会、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置未利用地块的环境污染问题。

除了未利用地块的环境污染问题外,区检察院还关注到了动物诊疗机构的环境监管问题。他们通过对全区登记在册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锁定了无证排水、未规范处置诊疗废弃物、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并以“检察建议+磋商”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过整改,涉案动物诊疗机构均已完成整改,有效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对宠物诊疗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力度和提升监督实效,区检察院协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前往涉案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回头看”,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据了解,区检察院还将进一步跟进调查宠物诊疗机构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点,以检行协作制度为抓手,深化企业办证一站式平台调研,探索拓宽“告知提醒”程序的应用场景,推动形成清单式登记要求,引导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即能明确需办理的所有证照及注意事项,便利企业的同时推动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聚焦环境修复,监督落实赔偿义务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徐汇区始终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工作原则,全力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其中,区检察院起到了支持磋商、监督赔偿的重要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有效落实。

2022年,徐汇区成功磋商了首例水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这起案件涉及蒲汇塘南岸某单位工作人员向河道喷洒干粉灭火剂导致河面漂浮大量白色漂浮物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和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同步开展环境监测和修复工作。随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和区检察院联合与两家单位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这起案件的成功磋商不仅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也高效推动了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

作为中心城区,徐汇区在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案例上主动作为,加强案件线索核实和研判,对符合索赔条件的案件线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区生态环境局表示,与区检察院的协同履职,不仅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美丽徐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未来将继续携手并进,深化协同履职机制,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径、新方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推动‘美丽徐汇’建设迈向新高度,让每一寸土地、每一滴水都得到有效保护,让人民群众在蓝天白云、绿水青山间享受到更高品质的生活。”

记者:杨宜修

照片由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提供

编辑:陈海笑

校对:耿洁玉

审校: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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