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的婚姻,是家庭的悲哀,更是双方的损失。所以,珍爱家庭,维护婚姻稳定,是每个家庭成员的责任。无论“男权”,还是“女权”,都不会也不该在离婚中成为赢家。
近日,网传一起离婚案,引起网友关注。话说,女子离婚想带走全部嫁妆,法院:不行!你只能带走电视和4床被子!
看到这样的消息,评论区又热闹了。网友议论纷纷,各抒己见。有网友说,女子想带走嫁妆,那先还回来彩礼啊!也有网友直呼:婚姻给女人带来了什么?这和净身出户有多大区别?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案件。
话说,这是河南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双方结婚10年并生育了两儿子一个女儿。
10年后,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然而,接下来的日子双方关系依然未得到改善,2024年11月,女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在此起诉离婚。女子诉求抚养女儿,并要求男方家庭返还陪嫁物品,其中包括挂式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摩托车、沙发一套,椅子两把和被子六床。
女子想带走全部嫁妆?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但在陪嫁物品这件事上,法院认定现存的电视和4床丝绵被归女子所有,可以带走,而其它陪嫁物品返还诉求未被支持。
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认为,双方结婚长达十年以上,陪嫁物品的价值并未超过彩礼数额,且部分陪嫁物品已毁损灭失,所以驳回了女子上诉请求。
案件消息在网上热传,评论区瞬间不安静了。
有网友认为,这个女子只谈陪嫁,却对彩礼只字不提,这是不是太过分自私了?自己的陪嫁是利益,人家的彩礼对人家来说,就该白扔?
然而,更有网友表示,女方出嫁10年多,从姑娘变成了妇女,又做孕育孩子又看娃,又做家务又照顾男人,即便是保姆,也能如此离开吧。更有网友直言,婚姻,给女人带来了什么?尤其是对离婚的女人,又带来了什么?
对此,如何评价才更客观更公平?
个人认为,对于夫妻离婚案,或许需要争取或计较的,只能是儿女抚养权和财产分配。这个不能谈什么青春损失费,做家务劳务费,更不能说生儿育女等各种辛苦费,也不能谈什么情感损失等成本。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其它的权益,双方都有损失,而且也很难量化。更何况,其它的各方面成本或投入,也都是为了夫妻双方之前共同的家庭,而不是一方为了另一方的付出。都有青春损失,都做家务,生儿育女是为了自己家庭,而不是男方。虽然所有的家庭已经破裂,但曾经的家庭依然是共同拥有的,所以共同经营和投入,没有任何问题。一方离开,但也分了家庭财产,所以,再计较其它,就是过分了,况且也计较不清。
陪嫁也好,彩礼也罢,如果彩礼没有返还,陪嫁自然也没有带走的理由了。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