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钟建军 通讯员 孙佳

编者按:

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呈现烟台各行各业的女性在各自领域坚守岗位、挑战自我、追求梦想的故事,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特推出“她力量·新未来——三八国际妇女节主题策划”,解读她们在成长与突破中的“她力量”。

初见面时,让人很难把这位扎着高高的马尾、面带笑容的女子,与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正气凛然、查找线索时一丝不苟的女检察官联系起来。而刚柔并济、侠骨柔情恰是她的特质。她就是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王仲瑶。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王仲瑶。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推敲,让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检15年来,王仲瑶坚守办案一线,用实际行动来践行检察官誓言,履职山海之间。

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

由于专业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王仲瑶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院里不少“大案难案”也都交给她来办。

作为办案能手,她勇挑重担,先后依法办理各类刑事大案要案180余件,办理“金东都”犯罪集团组织卖淫案、公交车纵火案,指导办理“11.17”方某某被虐待致死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接疑难复杂的大案,时间紧、任务重,压力肯定很大。”为了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仲瑶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力求把每一事实审查细致、精确,做好审查报告和详尽的出庭预案,有效、准确的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在一起案件中,虽然前期的定罪证据都很完善,但王仲瑶在与公安局对接过程中了解到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极差,相当不配合。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她就做足了准备。法庭上,她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根据现场的状况义正词严地指控犯罪事实,让犯罪嫌疑人最终认罪。

她所办案件及法律文书先后12次获评全省典型案例。“选择成为一名检察官,就意味着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王仲瑶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她一直以来的追求。

宽严相济,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作为全市未检工作“掌门人”,王仲瑶不仅要从严查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还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在涉未成年案件中,我们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办案。”王仲瑶说,对于犯罪性质恶劣、主观恶性大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通过引入司法社工,落实社会调查、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观护帮教等制度,为涉轻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

“每当看到那些涉案孩子稚嫩的脸庞和迷茫的眼神,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王仲瑶带领未检团队聚焦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元帮扶,发放司法救助金80余万元。她牵头与相关部门开展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家庭教育指导450余次,法治宣讲200余场,引导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办理一案,推进“治理一片”

在办案中,王仲瑶还着力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到类案,由一域到全域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笑气”滥用案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建章立制,针对“笑气”不禁止个人购买等深层治理难题,向山东省人大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一氧化二氮”的立法建议,并成功被《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采纳。这是国内首次由省级立法对未成年人“笑气”滥用问题进行规范,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政法委推介,为涉未成年人“笑气”综合治理提供了烟台样本。

“奋斗是青春最靓丽的底色。”在王仲瑶眼里,“检察官”这个职业承载了她太多的梦想和可能。从检15年,追求公平正义已成为她刻进骨子里的使命,她用身体力行默默诠释着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