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社区矫正人员幸某在赣江游玩时,发现有一老人落水。他当即跳入水中,与救援人员一起将老人营救上岸。当时的他不会想到,一年之后,自己会因此义举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注重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这句话既是对幸某写入报告的注解,也是新时代人民司法应有的追求与担当。幸某被认定见义勇为后,江西检察机关推动认定重大立功,监督予以减刑,彰显司法的救助关怀。
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还列出了不少案例: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17名儿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死刑,大快人心;巢某将持凳追打的滋事者划伤,广东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是朴素的公平正义观,是对是非善恶的基本判断,是对合法权益的合理期待。它源自生活经验,扎根于社会伦理道德,虽不似法律条文那般严谨细致,却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认同基础。
古往今来,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理想,到民间对“青天”断案的传颂,无不体现着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当今这个大数据时代,民意表达更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为权利而斗争”理论,在社交媒体时代演化出新的形态:民众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裁判结果,而是要求参与司法正义的构建过程。
这就意味着,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司法机关的每一次裁决都会被放在这杆“秤”上衡量。如果法律条文与常识正义产生背离,司法的社会认同就会遭遇危机。
这种变化既带来挑战,也孕育着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契机。前些年舆论场上一度有许多关于“正当防卫”的调侃和嘲讽,就是源自于此。而随着法院、检察院激活“第二十条”,“昆山龙哥反杀案”等一系列标志性案件办理,各种段子也就逐渐消失,人们已然重塑对“正当防卫”制度的信心。
当然,“同频共振”不是简单迎合舆论,更不是“谁闹谁有理”“谁声音大谁就对”,而是要求法官、检察官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款,在办案时要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实上,过往很多引起争议的案事件,并不全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而是在适用上出了问题。正当防卫如此,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是如此。对于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该不该追究刑责的问题,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最高检去年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既有法可依,也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
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提出的更高要求,司法也在努力予以回应。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在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去年,上海高院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率先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试点,努力实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
我们要牢记,只有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原标题:最高检工作报告,为何要提到一位社区矫正人员?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