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获悉,近日相关网站发布了“通州区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西起京津公路,东至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全长4.7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通州区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照明工程。
主要施工内容:供电和照明系统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投资额为:917万元
计划工期:245天。
其它说明:本项目机电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3个月,免费维护期2年。
据悉,石小路是通州区东南部连接河北省香河县的跨界交通干道,西起京津公路,东至市界,沿线经过侯黄庄、纪各庄与小甸屯村,与河北省香河县安石路相接,全长约4.7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同步实施桥涵、交通、绿化、照明、环保等工程。
项目投资约1.5亿元,计划2025年12月完工,进一步推动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根据规划,石小路建成后将对接香河县的安石路,成为连接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香河县的一条骨干道路,对于强化副中心与北三县联系的干线路网系统,实现功能完备、衔接便捷的京津冀城乡一体化道路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石小路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漷县镇公路网体系,对服务沿线村庄出行具有支撑作用。
另据小编了解,去年还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漷县镇5个村 征地公告”。共计征地16.8075公顷(252.11亩)。征地补偿费5042.25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16920万元,共计21962.25万元。
漷县镇小屯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小屯村集体土地5.6427公顷。
耕地0.1629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7331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4.3575公顷
农村道路0.2368公顷
沟渠0.1524公顷
合计5.6427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小屯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1692.81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61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小屯村安置农业人口29名,其中:劳动力13名,超转人员14名,16岁以下人员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漷县镇侯黄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侯黄庄村集体土地2.0041公顷
耕地0.6672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0461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0.9988公顷
农村道路0.0616公顷
坑塘水面(非可调整)0.1563公顷
沟渠0.0639公顷
公路用地0.0102公顷
合计2.0041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侯黄庄村位于通州区I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 601.23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17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侯黄庄村安置农业人口7名,其中:劳动力3名,超转人员4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漷县镇曹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曹庄村集体土地2.9848公顷
耕地0.4715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0699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6371公顷
农村道路0.1539公顷
沟渠0.2504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520公顷
公路用地0.3500公顷
合计2.9848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曹庄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 895.44 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216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曹庄村安置农业人口9名,其中:劳动力4名,超转人员5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漷县镇张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张庄村集体土地3.7250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3.4587公顷
农村道路0.0806公顷
沟渠0.1857公顷
合计3.7250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张庄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1117.50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43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张庄村安置农业人口20名,其中:劳动力8名,超转人员10名,16岁以下人员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漷县镇纪各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纪各庄村集体土地2.4509公顷
耕地0.2690 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1695 公顷
农村道路0.0536 公顷
沟渠0.2782 公顷
住宅用地0.0533 公顷
公路用地0.6273 公顷
合计2.4509 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张庄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735.27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26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纪各庄村安置农业人口11名,其中:劳动力5名,超转人员6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期待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加快推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