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一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发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共涉及刁铺许庄1号片区、永安洲镇1号片区、永安洲镇2号片区、周山河新城片区、高铁枢纽北侧街区片区、凤凰街道1号片区、许庄街道2号片区、许庄街道3号片区、口岸街道临港经济园片区、寺巷街道6号片区等十大片区,方案调整后涉及的片区总面积约1821公顷,都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此外,高港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泰高拟征告〔2025〕1号)发布!涉及土地面积约6566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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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一)发布。


● 泰州高港区2021-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调整涉及该方案中的3个片区,具体包括刁铺许庄1号片区(CP321203-2021-01-03)、永安洲镇1号片区(CP321203-2021-01-05)和永安洲镇2号片区(CP321203-2021-01-07),所有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经营类和工业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刁铺许庄1号片区(CP321203-2021-01-03):调整前土地面积126.4094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46.29%。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25.0685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7.46%。


永安洲镇1号片区(CP321203-2021-01-05):调整前土地面积532.8761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39.03%。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373.8053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1.14%,工矿仓储用地比例为68.35%。


永安洲镇2号片区(CP321203-2021-01-07):调整前土地面积214.0961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40.97%。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259.9559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1.12%,工矿仓储用地比例为74.57%。


“十四五”时期,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主动衔接泰州中心城区“一核三极三城”的规划布局,实施东进、西优、南联、北融的城市发展方向,保持北部区域东城西厂格局,优化南部区域城市与园区空间关系,稳定东部区域田园生态基础。

以快速交通为片区连廊,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组团式发展,构建“一核三极、双城多轴”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东临绿野、南拥春江、西沐晴霞、北享乐活”城市格局,逐步打造产城一体、拥江发展的滨江活力新城。

在此背景下,为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功能,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成片开发用地布局,在已批复的成片开发方案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调整工作。

本调整方案可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的指引作用,能够使成片开发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同时,本方案能够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全区资源,加快推进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质量发展。

● 泰州市海陵区2021-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调整涉及该方案中的周山河新城片区(CP321202-2021-01-15)和高铁枢纽北侧街区片区(CP321202-2021-01-16)等2个片区,所有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经营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周山河新城片区(CP321202-2021-01-15):调整前土地面积404.8436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39.50%。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现将片区调整为周山河新城南片区(CP321202-2021-01-15)和周山河新城北片区(CP321202-2021-01-19)。片区具体情况如下:

(1)周山河新城南片区(CP321202-2021-01-15)片区总面积为157.0625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5.53%。


(2)周山河新城南片区(CP321202-2021-01-19)片区总面积为106.4721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56%。


高铁枢纽北侧街区片区(CP321202-2021-01-16):调整前土地面积345.3014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40.01%。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110.4522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5.08%。


● 泰州市海陵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调整涉及该方案中的凤凰街道1号片区(CP321202-2022-01-06),共计1个片区,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经营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凤凰街道1号片区(CP321202-2022-01-06):调整前土地面积73.1756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60.63%。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68.5867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53.54%。


02

近日,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二)发布。


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次调整涉及该方案中的3个片区,具体包括许庄街道2号片区(CP321203-2022-01-01)、许庄街道3号片区(CP321203-2022-01-02)和口岸街道临港经济园片区(CP321203-2022-01-03),所有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经营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许庄街道2号片区(CP321203-2022-01-01):调整前土地面积229.1240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6.35%。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257.0538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0.78%,工矿仓储用地比例为78.67%。


许庄街道3号片区(CP321203-2022-01-02):调整前土地面积163.9916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5.82%。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156.785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3.67%,工矿仓储用地比例为76.18%。


口岸街道临港经济园片区(CP321203-2022-01-03):调整前土地面积234.4489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6.09%。结合泰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依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的要求,调整后片区土地面积266.2814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3.16%,工矿仓储用地比例为69.42%。


03

近日,关于泰州市高港区2025-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三)发布。


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25-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方案共计1个片区,为寺巷街道6号片区(CP321203-2025-01-01,以下简称“片区”),片区位于寺巷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南官河、南至规划道路天星西路、西至祥泰路东100米,北至南塘中沟,总面积为39.3171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产业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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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港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泰高拟征告〔2025〕1号)发布!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凤凰街道杨庄社区二组、三组、四组、五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和社区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由勘测定界图可以看到,拟征收地块为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65665平方米,合计约98.4975亩。


图文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楼市泰州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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