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原局长周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周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旅游活动安排;清廉底线失守,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打麻将赌博;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执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周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俊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俊亦官亦商的问题,格外引人关注。亦官亦商的行为,在本质上就是某些领导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错误思想在作祟。2025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明确指出: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如果在官行商、明官暗商,一边吃着“公家饭”,利用“公家”资源结交的社会关系“揽私活”,一边拿着国家发放的薪酬在外“挣快钱”,就是以权谋私、公权滥用,根子在于思想上没有厘清当官与发财的界限,行动上犯了糊涂,最终也必将为此受到纪法严惩。

2024年以来,有多名腐败官员被纪检部门指出存“亦官亦商”。比如,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罗军文,被指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收益。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被指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亦官亦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唤虎,被指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安徽省铜陵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徐强,被指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

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坚守底线,绝不能亦官亦商,否则必被党纪国法严厉追责。比如,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康志文,在落马之后,就被指“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纪检部门指出: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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