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邱 风
近日,四川德阳举行了2025年中考中招新闻发布会。据悉,德阳今年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按照录取规则,此类学生将不能被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一旦被认定为校园欺凌,考分再高,也无缘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四川德阳的这一举措,引发网友点赞,有网友说:“这个好,必须支持!”
此前,成都市发布中考政策也提出,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校园欺凌等行为,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此外,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和湖北等多个省市早已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此可见,这样的安排,传递出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被认定“校园欺凌”,升学将受影响,并非“打击”扩大化。高中招录,既需要考生在成绩上过关,也需要在道德上过关。在一些校园欺凌事件中,有的学生不仅触犯校规,还触犯法律,理应付出应有的代价。
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关心孩子成长,特别是有利于压实家庭和学校的责任,督促孩子(学生)严格遵守规范,绝不欺凌他人,否则就有可能毁掉前程。
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需注意两点。其一,严格界定校园欺凌。比如,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同时,避免误伤或漏掉。否则,就是对学生不负责任。
其二,还需抓前端、治未病,管早管小。比如,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校园欺凌的各种消极因素。切实防止欺凌事件发生,才是对学生高度负责。说到底,制度惩戒仅是治标,教育预防才是根本。
坚持厚爱、严管相结合,推动制度刚性约束与教育柔性引导并行,才能让校园真正成为滋养品格的净土,助力孩子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