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梳理

家庭关系与人员信息

林建杰与李素芬结为夫妻,婚后共育有七个子女,分别是长子林宇康、次子林宇阳、三子林宇坤、长女林宇超、次女林宇霞、三女林宇旭、四女林宇丹。1979 年,林宇阳因车祸意外离世,当时他未婚且无子女。1985 年,李素芬也不幸去世,注销了户口。1980 年 3 月 31 日,林宇康与陈慧登记结婚,婚后于 1980 年生育一女林晓佳,林宇康在 2014 年 2 月 12 日死亡。1982 年 4 月,林宇霞与赵志斌步入婚姻殿堂,1983 年 4 月 25 日生下女儿赵悦文,1986 年 2 月 2 日诞下儿子赵悦鹏,林宇霞于 2005 年 9 月 25 日去世。最终,2012 年林建杰也离开了人世,复杂的家庭结构变迁为后续的遗产继承纠纷埋下诸多伏笔。

房屋及财产情况

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W 号的房屋,是林建杰在 X 号拆迁后购置的商品房。此外,林建杰还遗留有存款 1514737 元。这些财产在林建杰去世后,成为了各继承人争夺的焦点。

诉讼历程

2012 年,赵悦文、赵悦鹏、赵志斌因认为北京 S 公司与林建杰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将二者诉至法院,要求提供 160 平方米安置房屋并共同给付拆迁款 160 万元。但因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赵悦文等不服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与此同时,林宇坤以与兄弟姐妹就父母遗产分割存在争议为由,起诉要求继承分割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W 号房屋及存款 150 万元。原审法院认定诉争房屋及存款系林建杰遗产,因林宇旭对林建杰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判决房屋归林宇坤所有,由林宇坤及林宇旭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折价款,存款归林宇旭所有,林宇旭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款,且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已按原审判决执行完毕。然而,原审判决生效后,赵悦文、赵悦鹏、赵志斌认为林建杰名下财产应有自己的份额,在继承案件中未参与且未被告知,损害了自身权利,遂申请再审,请求追加为法定继承案件的继承人,继承林建杰的遗产。并且,在原审判决生效后,林宇坤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将丰台区 W 号房屋卖与他人。

二、争议焦点

原告诉求

赵悦文、赵悦鹏、赵志斌申请再审,请求追加为法定继承案件的继承人,继承林建杰的遗产。他们认为林建杰名下财产有自己的份额,在之前的继承案件中自身权利被损害。林宇坤起诉要求继承分割位于北京市丰台区W 号房屋及存款 150 万元,主张对父母履行了相应照料和赡养义务,与其他被告对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

被告抗辩

林宇坤表示林建杰名下房产已在原审判决后出售,同意平均分配遗产。林宇超称不希望平均分配遗产,认为林宇旭、林宇丹赡养林建杰较多,自己赡养稍少,希望尽赡养义务多的人多继承遗产,同意原审判决结果。林宇旭称因自己在林建杰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获得遗产份额,不认可赵悦文、赵悦鹏主张林宇霞对林建杰尽到赡养义务,还提出诉讼费用应由造成本案重审的责任人林宇坤承担。

核心争议

一是赵悦文、赵悦鹏、赵志斌是否应被追加为林建杰遗产继承案件的继承人,以及他们对林建杰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二是林建杰遗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包括房屋和存款,各继承人应如何分配,尤其涉及到不同继承人赡养义务的考量;三是原审判决的正确性及是否应被撤销,以及原审判决执行完毕后,再审判决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三、裁判结果

撤销之前民事判决书。

林宇坤、林宇超、林宇丹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各给付赵悦文、赵悦鹏52661.82 元。

林宇旭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悦文、赵悦鹏215190.89 元。

陈慧、林晓佳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各给付赵悦文、赵悦鹏26330.91 元。

四、案件分析

继承规则适用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林建杰去世后,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林建杰的法定继承人包括林宇康、林宇坤、林宇超、林宇霞、林宇旭、林宇丹。但由于林宇霞先于林建杰死亡,根据代位继承规则,林宇霞应得的遗产份额由其子女赵悦文、赵悦鹏代位继承。又因为林建杰死亡后林宇康死亡,林宇康应得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陈慧、林晓佳继承。

遗产分配考量

在遗产分配时,应综合考虑遗产情况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赡养义务。庭审中,林宇旭提供了林建杰的就诊病历、化验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院予以认可,在遗产分配上给予其适当多分。而赵志斌提出对林建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证据不足,法院未予采信。原审判决在未考虑赵悦文、赵悦鹏代位继承的情况下作出,存在错误,故再审予以撤销并重新分配遗产。

再审判决依据

再审法院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对林建杰的遗产重新进行分配。根据各继承人与林建杰的亲属关系以及赡养情况,确定了每个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并按照原审遗产价值计算出具体的给付金额,由各相关继承人向赵悦文、赵悦鹏支付,以保障其合法的继承权益。

五、胜诉办案心得

全面梳理家庭关系与继承脉络

在处理继承案件时,律师务必全面梳理复杂的家庭关系和继承脉络。要准确把握各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死亡顺序等关键信息,确保代位继承、转继承等规则的正确适用。

注重证据收集与赡养义务证明

在遗产分配中,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对遗产份额影响重大。律师应指导当事人收集充分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日常生活照料记录等,以证明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赡养义务主张,要进行严格质证,找出证据漏洞。本案中林宇旭因提供了有效证据证明赡养义务而多分遗产,赵志斌因证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

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平衡利益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法律规定较为复杂,律师要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条文,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遗产分配方案,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障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赡养义务、家庭关系等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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